2008/11/03

樱桃与草莓

在这个明媚而温柔的周日下午,我毅然放弃宅女生活30分钟,下楼去买水果。眼前闪烁着一片铺天盖地的翠绿澄黄,于是我忽然想到曾经读过这样一句话:

暴食樱桃最痛苦的地方在于面前所有的樱桃核都会提醒你到底吃了几颗。不多不少,刚刚好。

真是相当有哲理呀。对于一个严重喜食樱桃之人,比如我,这种痛苦实在刻骨铭心。每年夏天,我家必定上演如是景观:铁打的垃圾桶,流水的樱桃核。我是一懒到出神入化的人,吃前要洗、吃时要吐核、吃完要收拾残局已属复杂动作。然而又确实喜爱樱桃的美味,所以只得将懒虫赶出大脑,心下不停嘀咕:若今日仍在生物学界混饭吃,我就申请研究转基因无核樱桃。

话虽如此,我其实很理解樱桃这种水果吃亏得很。若非喜爱它到不计较吐核,许多人是情愿选择草莓等无核水果的。它们同样多汁而味美,更重要的是一直迎合你的心意,令你吃时轻松愉快,不必担心嗑到牙齿,亦不需要收拾残局。世上有那么多年轻水灵的樱桃,娇艳欲滴,味美汁甜,却又个个刚烈如铁,动辄以为自己是遭受残忍迫害的革命志士。看到草莓香蕉一类水果大行其道,既不甘,亦不屑,只得鄙视它们没有心。那颗与生俱来的硬核变得愈发刚强,食过之人每每痛及牙齿,于是更加倾向草莓等物,即使他们原本可能不讨厌樱桃。

樱桃们于光阴流转中不停地吃亏着,不屈着,然后继续吃亏着。不论移居到哪块土地,它们都远不及草莓讨人喜欢。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循环往复,活该如此。

可是它们生来便是樱桃,它们长不成草莓的样子。这又如何是好?

我也不知道。我那样爱樱桃,可我拿它的硬核一点办法都没有。有时候我想,其实樱桃并不需要偷来草莓的DNA,亦不需要牺牲自己的心,只要让那颗心变得柔软,再柔软,软到像樱桃肉一样——鲜活生动,却又温和无害,与人为善。

讲得再远一点,最理想的状态或许是让我们犯过的错误都像樱桃一般——它绝尘而去,留给你的一大颗教训却实在而具体。这样我们才能以日积跬步的方式向草莓的境界进化:总是能够圆满而妥帖地完成使命,圆润融通,不落口实,并且从不留下需要打扫的一片狼藉。

或许这样的樱桃仍然不及草莓讨人喜欢。然而,喜食樱桃之人自然嗅得到它的香气。

(灵感来自周六的某顿健康大餐,鸣谢越来越成熟美丽的Dorothy~~)

2008/10/12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