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4

金城武

看了一部日本电影《死神的精度》。当初down它的原因非常简单:主演是金城武。

电影属于最后一刻让你恍然大悟“哦天哪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的片子,温情中带着那么点小启迪。音乐舒缓细腻,画面干净柔美。可惜的是节奏推进过慢导致从头至尾都拖沓得气人,我这个急性子很多次想把导演揪起来毒打一顿:侬不用长镜头拖来拖去这一招会死咩?会死咩?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无聊中雕琢我的鲜红指甲,以及流着口水YY金城武的绝顶美貌——为什么他无论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发型都那么美丽?为什么?

记得当年读蔡康永的《那些男孩教我的事》,感谢万能的互联网大神,我在打开扉页前就晓得书中写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两个大明星。然后我读到蔡大才子笔下的第97号男孩:

他的帅,是吓死人的帅,是在我所说的那个合理范围之外的帅,是非地球人的帅,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某种外星人是以好看为存在条件的,那么他就是那一组的外星人。

我即刻断定这个97号男孩是金城武无疑。果然,他也就是金城武。

我尝试着这样描述金城武的帅:你走在闹市街头时迎面扑来N只路人,其中一个眉清目秀于是你偷偷多看几眼心想这人长的还不错。然而假如命运老兄再给你十分钟与他共处或是叫他换套衣服剪个头发,你可能骤然发觉伊眼睛不够大鼻子有点歪,肩膀不够宽腿居然还挺短。金城武的帅截然不同,那是一种男女老少都会为之注目的、没有视觉死角的、可以长时间摆在眼前随你挑剔的、不怕衣服鞋子头发捣乱的帅。时髦的说法似乎叫做360度帅哥。更为难得的是伊多年来眼神始终清澈如一,曾有圈内人士评论:在娱乐圈混迹多年仍然保持孩童般晶亮目光的只有两位——刘若英,以及金城武。

金城武属于演戏天份一般——或者说非常一般——的帅哥,于是很多人说他只是花瓶而已,那意思是“我长成这样我也能红”——那你倒是长成这样呀!演艺圈原本就是以赏观众之心、悦观众之目为存在价值的行业,一枚艺人若是给人的最深印象不是魅力无匹而是“一直很努力”,我都想替伊哭个死去活来。并且谁说有观众缘就比勤奋用功容易多少?一副好皮囊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远远不够成就天生明星范儿,君不见交大校园里卖相好看的人还能从拖鞋门排到剑川路呢。要好看得让人 “oh my god”,让人眼珠无法移动,让人心甘情愿掏钱买一张CD、进一次电影院、看一场演唱会、买一种代言产品,只为这个人。妖孽到这个段数,我想人家是不会介意被碌碌之辈叫几声花瓶的。

推荐《死神的精度》给所有喜欢金城武的人。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只看片子的人或许会被它的慢节奏气晕;而好色之人比如何夕我倒是觉得,金色阳光投在他脸上的光辉足以弥补一切缺憾。

2009/2/22

The other Boleyn girl

看完这部片子,我怀着阴暗的求知欲特地去查了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的生平。不查不知道,这位都铎王朝的第二代兼倒数第二代话事人一生居然娶了六个老婆——是前前后后,不是左左右右——其中两个离了,两个被他砍了头,一个病死,还有一个安然无恙因为亨利八世早于她死了……这是怎样闹腾的后宫啊,真乃文艺作品的上佳素材!

The other Boleyn girl 改编自亨利八世漫漫情史的冰山一角,主线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城府深重的姐姐抢了温柔纯良的妹妹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国王;最后姐姐人头落地,妹妹远走他乡。再简单点就是八个字:绝世佳人,床第之争。故事本身充斥着吸引眼球的若干元素:阴谋,政治,怀孕,流产,离婚,断头,企图走“父凭女贵”之路的野心勃勃的父亲,嫉妒妹妹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心比天高的姐姐,洋溢着权力欲和荷尔蒙交织而成的狂乱气息。可惜情节比起熟谙宫帏之斗的东方人拍出的《金枝欲孽》、《大奥》等要单薄许多,翻来覆去无非就是勾引和怀孕两个招式,毫无抽丝剥茧、起承转合这些俗套然而深受观众热爱的小伎俩。不过这不能怪编剧,谁让人家国王陛下只能娶一位合法妻子,他该是多么羡慕那些弱水三千随便怎么饮都成的中国皇帝啊。

抛去情节不谈,两位大美女Natalie Portman和Scarlett Johansson的表现还是相当可圈可点。妖女一角毫无意外地由我热爱多年的Natalie担纲,我心中的完美女人啊,让我拜倒在你高贵的石榴裙下吧!唯一不满的是Scarlett小妞饰演的妹妹Mary纯良得有些过份,这样无害的小东西放在宫廷里活该一个时辰就被踩得稀烂,哪里轮得到她深明大义不计前嫌,最终还和爱人双双远走高飞闲来高歌你是风儿我是沙?后来经我一番查证,原来历史上的Mary Boleyn压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先是和法国国王有一腿,然后和她老公结婚,接着才做了英国国王的情妇。于是我立刻释然并且兴奋起来,我等普通百姓翘首以待的不就是这样既艳压群芳又不择手段的N只后宫妖孽角力斗法的大场面吗?

最后我想说,背景音乐很不错,服装很好看,姐妹俩那个理性而睿智的娘亲气质无敌,原来是Kristin Scott Thomas(《英国病人》中饰演男一号艾马殊爱上的有夫之妇Catherine)。光是看在一老二小三位美女的份上,这部片子已经很值得一看了。如果一定要提炼一个中心思想的话,它昭示的还是那个古老的主题:皇帝的女人存在的意义就是博君专宠以及产下男嗣。豆瓣上有人问The other Boleyn girl究竟是指姐姐Anne还是妹妹Mary,窃以为两个都指,并且正是这个词精辟概括了她们终其一生保持着的动态平衡状态——她们囿于后宫的小天地,避无可避,摆在眼前的只有两条路:UP, or OUT.

除了明争暗斗,她们别无选择。


2009/2/18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作为一枚土生土长的东北小姑娘,我一直羞于承认并耿耿于怀着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我去过的最北的国土竟然是离家不足100公里的沈阳,并且我从未踏足过辽宁以外的东三省大地。这就好比饮了一辈子埔江水的上海小宁从未离开过浦东新区一样——你当然不能说这有违国法,但就是不好意思承认。

有鉴于此,今年春节的哈尔滨之行除了履行被送抵SC同学的外婆家接受批阅审查这一官方义务外,更加增添了一层华丽而悲壮的自我救赎色彩:我终于零距离感受到纯东北式的窒人呼吸的冷,欣赏到欲与天公试比高的锦绣冰灯,终于,将身上这层以底气不足的姿态披了20余年的伪东北人的皮,名正言顺地,洗了白。

Apparently,这四天哈市之行的首要目的绝不是我的自我实现,而是如上文所言自动自觉地扮作动物园的猴子,被SC同学的外婆、舅舅和阿姨们审阅一番。虽说老早就和SC爹娘见过多次,虽说不论从前还是今后都只能每隔两三年回一次他妈妈的故乡哈尔滨,我还是在行前就为这次短暂出游定下了基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或者说,自从老早以前与SC同学他爹娘初次会晤起,我就时刻处于这样一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紧急戒备状态。呃,这话好像有点夸张,比较精确的说法是:我在提醒自己尽量不犯错的基础上,一直试图营造一种千古难求并且千金难买的和谐状态。原因有二,一是我深知打从人类从恐龙手里接过地球的指挥棒那天起,婆媳关系这四字就成了足以摧毁一切安康喜乐的定时炸弹;其二要追溯到SC同学和我还处于无比纯洁的师徒关系的时候,由于熟到对彼此的一切了如指掌,我对伊不怒自威的爹娘早已敬畏有加,并且时时暗自庆幸自己不是他们家媳妇儿,结果……呜呼噫唏……隔岸观火果然要遭报应的呀!!

言归正传,如今天地换了颜色,SC同学常曰我对伊爹娘的敬畏之心如同与洪水猛兽临街对峙,唔……不然怎么办呢……或许是我这人狷介,我一直认为世间父母看自家孩子时都是在寻宝,满眼皆优点;而看待孩子的gf/bf则多多少少有些大家来找茬的纠结心态,挑起毛病来相当得心应手。脸太大,妆太花,成绩差,没身家……如是种种,不一而足。更不用说伊家爹娘俨然是在社会染缸浸润多年的老练角色,一回首一蹙眉都似有万千深意,值得拿中学课本分析鲁迅文章的执著精神细细推敲琢磨。因而纵然我大言不惭地自夸面相如何parents-friendly,纵然我喜作嚣张状放声大呼怕什么?本姑娘也是见过世面的,也在听说要见伊父母那一刻起就双腿发抖、双膝发软。每次亲切会面,我这生性骛钝的稚嫩小童总是条件反射般地在脑袋里瞬间竖起N只玻璃杯。若是不幸察觉哪里犯了忌——比如涂了五彩指甲油,忘了敬酒,洗碗太慢,倒茶手抖,只图一时痛快说错了话——仿佛就能听到清脆的玻璃破裂声悠悠地响彻天地,留待日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或许有时候我过于严苛,自以为犯错其实无人介怀,可是我认准的道理就是这样:要想拿到100分,唯一的办法就是用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如此,做人如此,对于你所在乎的关系,更是如此。

所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单单不犯错是远远不够达标的。谁叫天底下的父母看自家孩子的gf/bf永远都是这么挑剔:就算没什么显著毛病,也大可用一句就是个一般人嘛作为结案陈词。都说态度要落落大方并温婉有礼,说话要不疾不徐并和善得体,这些只是实用价值甚小的宏观格局,至于具体如何操作,非要亲自上下求索方可窥得一二。亦舒有本书叫做《直至海枯石烂》,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小小孩儿忽然悄悄问:告诉我,蒙眼阿姨,画怎样才可以挂在博物馆里?

杏友忍不住笑,那你先要成为一个著名的画家。

怎么才可著名?问题多多,且不含糊。

你需要非常用功,做得非常好,以及非常幸运。

非常用功,做得非常好,以及非常幸运,实在是精辟概括了世间已知和未知的所有魔法。或许也唯有如此,在两个家庭上空自由飘荡的无形空气才会凝结成和谐这朵祥云,如守护神般笼罩着云下的二人世界,庇护它终日阳光普照,温暖润泽、又不致成雨。

2009/2/5

木秀于林

事件A

若干年前,当我还活在无比青涩的素颜年代时,我家Judy同学曾经这样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你的眼睛固然大,但也没大到不化眼妆就傲视群芳的地步。那些眼睛没你大的女孩子涂了眼线和睫毛膏后看起来也不比你小。在这个脂粉漫天飞的年代,你不要指望男生聪明到足以分辨化妆与否的程度。所以你丫活该吃亏,这么大的眼睛不化妆还不是平凡无奇?

我羞愧得想要撞墙,随即努力养成了出门必化眼妆的优良品质。谁知不久以后,Judy小姐再次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

虽说睫毛膏的标准画法是涂两遍,你还是涂一遍就好了。谁叫你的睫毛这么长呢?涂两遍的效果,就是大部分人都会以为你粘了假睫毛。

于是直到现在,我都乐此不疲地行走在只涂一遍睫毛膏的省钱之路上。

事件B

我家SC同学一直津津乐道伊婶婶长得多么年轻美丽。尽管早已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见到婶婶的瞬间,我仍然崩溃得堪比五雷轰顶:伊虽然年过半百,却匪夷所思地长了一张三十出头少妇的脸。

鉴于婶婶的孩子年龄又很小,在挣扎来挣扎去N个回合后,我实在忍不住摇着SC同学的头严加逼问:我说,你的叔叔和婶婶——他们是不是二婚呀?

事件C

故事仍然与我家某人有关。

话说前两天SC同学无意中提到他一直以为我娘每天涂粉底。我的天呀,粉底!!

我惊吓得差点从出租车里跳起来:怎么可能?我娘从来就不化妆!人家那是天生的白,再说一把年纪的女人还涂脂抹粉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SC同学沉吟半晌,悠悠而语:

建议你娘每天涂一些美黑的化妆品。否则的话,所有人都会以为她涂粉底的。unfair, isn't it?

类似的案例多得很。比如公司里晋升最快的女职员会被众人习惯性定位为靠美色开路,比如完美得几无瑕疵的花瓣简直一定会被误以为是假花。没办法,普罗大众对陌生事物的第一印象总是基于经年累月形成的普遍规律。对于那些与普遍规律稍有偏差乃至背道而驰的东西,他们必然下意识地表示怀疑——谁叫人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

古人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所以说做人这件事就好比考试,最和谐的状态是刚好踩在85分优秀线上,既拿得出手又不会过于招摇。倘若拼尽全力考到90出头甚至接近满分,风光无限之余,额外所得或许未必大于所失——人们完全有可能理直气壮地阴暗猜疑:我说,这厮简直一定是在作弊!

所谓过犹不及,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2009/1/21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上海话形容一个人不识时务或者搞不清楚轻重缓急叫做“拎不清”,窃以为相当简约而传神。你知道这世上有那么些人,和他们相处的时光总是味同嚼蜡到难以忍受,偶尔还能让你抓狂得想要杀人。这例子实在不胜枚举,比如那些改朝换代后依然念念不忘“先王如何如何”的顾命大臣,最喜倚老卖老地作苦口婆心状对新主指手划脚;比如江郎才尽却死活不肯潇洒退隐的老朽作家,每日只得无限寂寞地对当红新人百般挑剔、千般不屑。这些人并非面目狰狞腹中空空,甚至很有可能玉树临风斯文有礼,他们只是,只是不大拎得清而已。

世上拎不清的人很多,其中一些病入膏肓,另一些尚有余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拎不清,比如区区在下。并不是故作谦虚,我实在是相当了解并且极度痛恨我的招牌式过山车情绪:忽而趾高气扬,忽而失魂落魄;忽而温柔可爱,忽而灭绝师太。相比之下,就让我这个小女人很没气质地炫耀一下,我曾经的恩师SC同学实在从容平和得多。亦舒说,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伊不妄自菲薄也不眼高手低,清楚自己的斤两,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喜怒无形,宠辱不惊——对于二字当头的年轻人而言,还有什么比宠辱不惊更让人五体投地吗?哎呀这真是,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除却气质沉稳不疾不徐,作为一枚拎得清的同学,我家某人即使在最有理由自怨自怜之时也维持着泰然自若的王者之风,不抱怨亦不消颓,拂去尘灰,步伐依然从容坚定。就让我再次无耻地卖弄一下吧,拎得清的至高境界也不外如此。这千疮百孔的世界有太多非战之罪和飞来横祸,太多无奈,太少道理。人人希冀花好月圆人长久,然而世事往往良辰美景奈何天。幸运女神临时失陪如何是好?时势比人强,于是有人一筹莫展、万念俱灰,也有人哭天抢地、泣血哀鸣,誓要夺回失地,最起码也要讨个同情分。这群魔乱舞的宏大场面在隔岸观火的旁人眼中着实很有喜感。然则当事人呢?已经足够狼狈不堪,何必将自己一步步逼入青面獠牙无地自容的万丈深渊。况且谁又比谁容易多少?人人都觉得自己尤其悲惨,习惯就好。忍无可忍,也得重新再忍。而事情通常是这样,当你忍辱负重地穿越层层迷雾之后,回望旧日云烟的刹那,眼前往往云淡风清、豁然开朗,似乎正应了苏轼大仙的那句神来之笔: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亦舒说,聪明人从不报复,他们匆匆离去,从头开始。

做一个拎得清的人,可以很难,也可以很简单。有时候天要下雨,有时候娘要嫁人,有时候时不我与却又无能为力,而他们不嗔不怒不卑不亢,如初生婴儿般创伤无痕,姿态潇洒而漂亮。

欲臻此境界,命数有时,意念有时,从容不迫亦有时。

最要紧是,逃落到泥地里,一样优雅。

2009/1/8

2009/01/04

[zz] 那个陪在身边的人叫丈夫,不是彼得潘


http://www.douban.com/review/1491644/

那个陪在身边的人叫丈夫,不是彼得潘

  QQ上有头像在闪烁,打开看是一个问句:倩怡和聘婷哪个名字比较好听?我差点一口血喷出来,不可置信的捂着肚子笑到抽筋。

  

  他在QQ上正儿八经的补过来一句,是女孩,女孩的名字。

  

  此君是我的高中同学,语文课从来不上,作文能写500字算是奇迹,当年在讲台上发表讲演,声称自己儿子以后起名不用汉字用代码。有好事之人在底下起哄说比如呢,他顺口就接了一句,阿尔法(你没看错,就是数学里面的那个形容三角形度数的代码)。结果十年以后,他在千里之外的我的家乡,不紧不慢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平淡沉稳的一天,有一点小拘谨,又有许多大温暖。年少时的莽撞和不羁都留在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作为丈夫的责任,作为父亲的承担。

  

  2008年,我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自己风华绝代但万人诋毁的妻子旁边,他已经习惯了成熟的偏分,比以前稍微胖些,但棱角坚定。他说,我在跟我的太太结婚之前就已经知道她以前的事情,我们现在和过去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们都知道,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珍惜。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眼角有些湿,这个当年说话有些结巴会朝记者扔可乐的叛逆少年,这个面目依旧清朗的小子,居然长成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了呢。

  

  倒退十年吧。你还是一个留着平头的愣头青少年,有着谢贤和狄波拉之子的傲人身世,其实肩负着全家人负债累累的重担。那时你已经苦熬了两年,《谢谢你的爱1999》帮你横扫了整个华语乐坛。我身边所有的男孩都开始学你那尴尬的表情,笑容顽劣,眼神飘忽。那是每个人都曾经有过的锐利年少吧,毫无顾忌的反抗过一些人一些事,没心没肺的宣称自己没错所以不要说对不起。那些年头,你毫无顾忌的和乐坛天后神话般的在一起,你摔吉他扔可乐,有时候还被报道打记者。间中你与当年那个还圆滚滚的张柏芝玩劈腿,王菲选择原谅你,你便狠心抛弃她。她为你瘦成排骨精,沉迷欢场,负面新闻不断。后来你撞车,却是她第一个飞奔现场带你逃离,给你做伪证,陪你一起被人瞧不起。那时有人采访王菲为什么与你,她说反正男人都是花心的,不如挑一个最帅的。你看,在最初的岁月里,人人都爱你,亦没什么了不起。

  

  你最终还是没能和那个不食烟火的神仙姐姐走到底,那些日子你胡子拉撒,你说大家看你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垃圾,你终于开始慢慢客观的看待自己坚持的那些所谓的真性情,你说你相信刘天王送你的一句话,人善天不欺。你说,总有一些挫折让我们成长,而这些,来的刚刚好。

  

  2005年,曾经与你牵手的天后与李亚鹏喜结连理,而你,居然开始在大陆拍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电视剧。就在观众和我们都要把你忘记的时候,你拍了《情癫大圣》和《无极》。你把阴柔而软弱的角色演的入木三分,我明白,你终于肯面对真实的自己。只是,令所有人都没想到是,你不仅收获了自己,还与当年被你伤到底的女子回到过去。有人取笑你利用她的名气,但你已经学会了在媒体面前隐忍和客气。那个率性的小女子大大方方的在媒体前承认,这么多年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是你。这一年,你铅华洗尽,苦尽甘来,你孜孜不倦的继续拍那些不被看好的电视剧,你说毕竟你要赚奶粉钱啊,说的时候语气诚恳又淘气,以至于连媒体都不好意思再为难你。

  

  可是,是不是你们过分美丽,连老天都要刁难你们的运气。

  

  2008年,随着一套照片的传播无边,你和你那退居二线欢欢喜喜的女子又被不得已的拉到幕前。那些年少时曾经意淫过柏芝的各色流氓各怀鬼胎的准备看你们的热闹,他们等着看你怎样摘下这顶举世注目的绿帽。可是亲爱的,你真的没有叫我失望,你以一种仁者无敌的宽容,彻底的回击了这场无与伦比的热闹。那个爱你至深的女子眼中分明含着热泪,谢谢你,说出这么另人窝心的一句:我的太太我自然知道她的过去。

  

  时光是怎样斑斑驳驳的把你打造成这么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又是怎样在岁月的痕迹中沉淀出了这些所谓的真相。你看在漫天的风霜里我们都获得了成长,渐渐珍惜亲情和爱情的力量。而关于那些尖刻和莽撞,取而代之的是遮掩和澄清,宽容和体谅。

  

你紧张的想哭,多年后想起今天值得不值得。

2009/1/4

[zz] 只愿你珍重

转一篇写我家偶像林夕的文章,写得实在太好。

[zz] 只愿你珍重 (评论:林夕字传)

林夕在接受访问时说,他跟焦虑症搏斗五年。

看见这一句,眼圈已发红。

  他在五六年前,曾听自己写的歌哭。那一首是《出埃及记》。

  歌词里写:我想知 / 如何令雪地花开 / 如何赤足走过 茫茫深海 / 超乎奇迹以外 / 我想知 / 如何叫记忆删改 / 如何以两手将水深海阔 缓缓推开 / 让这路途内记住 / 如何被爱。

  他说想起感情的艰难,就像出埃及过红海,但结果过不到。

  这一句词,我看见很多人转引过。

  从BBS签名档,到BLOG签名档。

  人人在歌词里找自己的共鸣。

  情感的难捱,又或者是幻灭,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此处上演,彼处亦出现。

  而深情总是易碎,似风中摇摆的玻璃灯笼。

  愈沉溺于它的美好,愈禁不住无情的敲打。

  若最终是逃不脱一地碎片,你会不会仍提着它赤足行走?

  他用歌词提问:听歌剧/看出戏/有时/翻翻传记/水晶灯下说天气/爱情/这么样美不美?

  他用歌词回答: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千篇一律的甜美生活里,有个忧伤的灵魂,把野草烧成灰,再一点点吹起来给你看。

  触目惊心的通透,无计相回避。

  而飕飕的凉意,已如万箭穿心。

  

  有人讲林夕是神,这个神已老已显出疲态。

  可是有什么关系,这个苍老的神,写过很多很滥的词,也写过很多很对的词。

  几乎是不合时宜的文艺着,也常常拿奖到手软。

  1986年,凭《吸烟的女人》拿到创作奖。到现在,也有20年了。

  对于时光的流逝,内心敏感的人,从来也不会忽视。

  他为《半生缘》写词: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段情,敌得过时间。

  生命的意义,也许只在于,全心全意地享受过程。

  也许就是,爱上一个街边的摊档,用一杯甘蔗汁的时间。

  如他所写:过眼云烟里兜兜且转转 / 从顽石凿取每滴甜。

  人世一如既往的苍白。幸运的是,有个神降临此间,可以陪我们走上一段。

  林夕写的词据说超过2000首,可惜他的专栏文字没有这么铺张。

  写东西是耗费心力的事,就算真的有天才存在。

  最喜欢他写的《41日之后》,因着主题是纪念张国荣的缘故,也因里面关于意义的疑问。

  他写:我忽然很内疚,写下了那么多勾引听众眼泪的歌词,究竟对这个世界有什么意义?

  有时候我们需要看见黑暗里的心,那些突然的自我透明而忧伤。

  有时候我们爱上那些彼岸的灵魂,花火般放肆燃烧,只为瞬间的灿烂。

  但真正爱护你的人,不会忍心看见你悲伤。

  就算那悲伤,可以在尘埃里开出美丽的花。

  所以林夕,谁介意晚节会不保,笑一笑就看不到苍老。

  能否颠倒众生,又有什么重要。

  41日之后,只愿你珍重。


2008/12/9

再见2008

2008年即将灰溜溜地滚下历史舞台,说实话,我有种拍手称快的冲动。

实在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这一年就如外公所言“天无正气、人无正形”。大半时间内我都营营役役着、并且郁郁悒悒着;年关将至,上天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于是我以为峰回路转这话是真的。谁知老天爷这家伙比女人还善变,转过身一脚将我踢开,说你也不必高兴这么早吧本命年还没过完呢,于是我还没从拥抱中回过神来就懵懂无知地沦为一枚无辜无助的病人。所谓病人,其实并无严重疼痛不适,只是每天要与医院和盐水瓶say hello,以及时刻准备着迎接此起彼伏的发烧。比这难以忍受千万倍的其实是不得不屈服于我娘浑然天成的绝对威严,每天穿着如腊肠般厚重粗笨的棉裤羞赧地游走于满眼短裙长靴的闹市街头。棉!裤!本姑娘几天前穿的可是丝袜!我知道我娘又要说正因如此才病根深重了,sigh……

令人无限欣慰的是,尽管上海终日愁云惨雨,某人可圈可点的表现还是相当对得起我亲爱的爹娘远在千里之外这样罕见的历史考验。伊不辞劳苦地每天几十次为我读取体温计上蹿下跳的浮动数字,并且耐着性子忍受如咏叹调般的无病呻吟“我觉得我快要死了/我是不是快死了/我要是死了可怎么办呀/我还没当过伴娘呢我可不想死呀”。某人护驾有功,特赏小红花一朵,钦此。

《甲方乙方》有句让我回味多年的台词是“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万恶的2008年即将寿终正寝,请容许我相当真诚地说一句,走好,不送。

2008/12/30

原来你非不快乐

中午兴冲冲地赶到书城参加林夕的签售。

听闻很多人一大早开始排队,我深信不疑——君 不见队伍从二楼当中远远地甩开去。我淡定地排在队伍当中,一边读书一边想入非非:假如林夕问我最喜欢他的哪首词,我该如何回答是好?开到荼蘼?暗涌?再见 二丁目?小城大事?实在太伤脑筋。意念游走间站在我后面的男生忽然对女友兴奋语:我很想问他王菲什么时候能复出!!!不禁莞尔,原来大家都在YY与老爷如何对话。

排队的一个钟头中,我读了半本书,以饿狼扑食之姿吃掉某人带来的蓝莓muffin一只,作语无伦次状喃喃自语我好激动无数次。终于签售开始,轮到我时,我鼓足勇气对着专心签名的偶像说我一直在读你的专栏,很喜欢,请你继续写下去。林夕抬起头对我温暖微笑,礼貌而矜持地答:谢谢。那一瞬间天地万物仿佛化为乌有,于是镜头中只留下我苍白模糊的傻笑。

离开书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所能说的一直只有这一句:

我好激动啊。

某人表示严重不理解。鉴于伊与文学两个字实在没什么交集,我大度地原谅了他的不敬。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林夕。关于我的偶像,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足以配得上他的气质。他常年抑郁不欢,字里行间却又看破世间烦扰;他的专栏文字洋洋洒洒,不失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潇洒磅礴,其人却谦逊静默、不善言辞;他骨子里文艺得简直与俗世格格不入,但你可知他前些年仅靠炒楼炒股每年净入千万有余?

他很香港,同时一点也不香港;很清高,却不讳言商业利益重于泰山;很现世,竟也古董得让人扼腕;很理想主义,却又对生而为人的无可奈何看得通透澄明。

这本《原来你非不快乐》的前言这样写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快乐本由心决定,一如空气存在,用力呼吸才会发觉,但用力呼吸到喘息,便生了害怕失去之心,执著于快乐,便不快乐。

佛语云世尊拈花,迦叶微笑,林夕于我便是这样的人生导师:他与你素不相识,却又洞悉你的一切喜悲,并且孜孜不倦地指引你如何化烦恼为快乐,尽管他自己都未必比你快乐——或者说,正是这历久弥新的不快乐成就了他冠绝两岸三地的不世才情。然而我还是想说,亲爱的偶像,我情愿你不再填歌词写专栏从此泯然众人矣,我只是,只是希望你能快乐。

2008/12/20

当师父遇上徒弟

巨蟹座的徒弟芳名今夕何夕,

自称伪科学家实则矫情又文艺。

年方二十四又二分之一,

习惯作怨妇状哀叹容颜褪去垂垂老矣。


射手座的师父名字欢乐又讨喜,

人们偶尔也叫他Prada或者SC。

他说男人可以没钱然而必须顶天立地,

女人可以不美但是必须穿细高跟尖头鞋子。


当徒弟读生物时师父在读计算机,

饮水思源爱国荣校 vs.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可怜他们一早被各自专业狠心抛弃,

只得逃往大英帝国学习满纸荒唐的所谓管理。


师父去了IC而徒弟投奔同城的LSE,

命运大神并未安排异乡偶遇这一幕戏;

一年后他们同时荣归祖国大地,

兜兜转转终成同一屋檐下的两只蝼蚁。


两人初次见面发生在金秋十月的2007,

师父犹记徒弟穿灰色丝袜和不太长的裙子;

徒弟早把彼时的师父遗忘得干净彻底,

大概她只是巧笑嫣然地道了声“很高兴认识你”。


光阴流转中他们开始变得熟悉,

殊不知命运的轨迹就此发生不可逆偏移。

徒弟习惯了公事不决问Google / 私事不决问吾师,

她说反正师父您老人家对本姑娘毫无兴趣。


时光就这样无情流淌直到徒弟24岁生日前夕,

众同事逍遥快活在午夜的KTV;

师父将徒弟灌成一滩毫无知觉的烂泥,

徒弟把自己反锁在WC后一头倒地昏睡不起。


不久以后徒弟脑子进水欲拿CFA虐待自己,

师父说考CFA还不如学钢管舞更有现实意义;

他们的故事与万恶的考试同时呱呱坠地,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MSN以及香港新世界3601。


徒弟自称无甚优点除却冰雪聪明纵横才气,

师父说此女蒙上无边大脸或许能跟漂亮扯上关系;

徒弟也曾捶地号啕红颜命薄老无可依,

师父说若不是为师普渡众生你的剩女命运如何逃避?


师父的爹娘大赞徒弟温柔贤惠活泼美丽,

其实此女面圣之日心神俱裂手脚颤栗。

他们深知对方头号优点便是眼光犀利精准无敌,

否则这苍茫世间何以独独成就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林夕说爱是愉快、是难过、是陶醉、是情绪、或在日后视作传奇,

林夕说爱是盟约、是习惯、是时间、是白发、也叫你我乍惊乍喜;

缘分这东西如电光幻影般来得悄无声息叫人措手不及,

既然它大驾光临不如就将这故事演绎得波澜壮阔回肠荡气。


2008/12/17

不如跳舞

闺蜜S是个从内心深处严重缺乏安全感的小姑娘。与她相识相知的时光,几乎和我的生命一样长。

我一直在想,要怎样的温暖才可以融化她与生俱来的玻璃心。那样的柔软滑腻不堪一击,像一片生生辗过的血肉,即使以至诚之姿轻掬手心,恐怕亦难以守护它不致滑落。

因为害怕孤独,所以渴望绵长而细腻的爱。因为伤痕累累,所以更加害怕孤独。

手机里一直保存着她很早以前的短信,“我其实也习惯了这样的来来去去,只是觉得心寒。”

S说她又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她很恐惧。

“道理我都懂得。可是这一次,突然美好的像演戏,两个人心有灵犀到没人相信,所以害怕失去。或者他只是做戏,道理我也明白,但是又能做到多少呢?”

我看着她发过来的照片,月色圆润澄黄,笑容照耀天地,温情扑敷于天与地之间,纯粹得嗅不到一丝人间烟火。

于是我说,just enjoy it.

为什么不呢?生命那么长,而快乐那么短。况且成年人的世界里怎么会有彻头彻尾的黑与白,不过是由浅及深、自亮而暗的灰。有些灰色搭配起来很是和谐,于是被命运大神并排安放,成为组合。它们中的一些在岁月的蹂躏下愈加牢固,另一些则经不起外力作用,于是分道扬镳,再次开启配对与组合的轮回。

流年似水,只有经历过纷繁错乱的人和事,才会耳清目明,行为果决;才能清楚自己骨子里需要什么,对方又能给你什么。至于将来,谁会知道?我亦不知生命何时终止,总不致因此放弃呼吸。

偶像林夕说过这样一番话,据说是前年大热的那首《富士山下》的创作初衷。

“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答案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

良辰美景或许短暂如朝露,那又如何?快乐流芳百世。

所以,不如跳舞。

2008/12/13

Done

如果说这世上光怪陆离的大小考试之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你永远会在打开卷子的那一刻懊恼地骂娘;因为无论你究竟懂或不懂、很懂或略懂,万能的考试大神总会不识相地将你最不懂的东西拱手送上,让你既悔且怒、措手不及。若你刚好懂得50%,你会发现眼前的题目似乎全部属于另外那一半;若你连50%都不懂,你就放弃搏斗,静心守候时光不紧不慢的温柔折磨吧。

这便是今天我在天寒地冻的CFA考场苦熬6小时的深刻心得。其实我也不知道题目究竟难或不难——实在因为我的水平似乎离分辨难易还远得很。我只记得入场时瞥见一高挑白净长筒靴超短裙的美女鹤立鸡群地伫立在灰头土脸的芸芸考生中,光鲜夺目却无人赏识——大家都在低头看书,只有我一路注目并连声惋惜:卿本佳人,何至来此呀?

至于考试过程,时而如预期般痛不欲生,时而比预期的更加痛不欲生。每过一小时我就神经质地提醒自己一次:不需要太久,CFA Institute就可以将我砸给他们的那笔巨款从unearned revenue变成名正言顺的囊中之物了……为什么不考unearned revenue呢,我懂一点东西也不容易呀……

最后,我也不记得自己答了一些什么,就这样饥寒交迫、滴水未进、头昏脑胀、眼神空洞地挥别了万恶的考场。要是这样也能通过,连我都要慨叹这世界怕是太没天理。不管怎样,在离开世贸商城的一刻,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将这两周囫囵吞枣般灌进大脑的妖魔鬼怪全部清空,将CFA从我的生活中彻底驱逐。我十分确信我死都不想再考它了——哪怕去学Pole Dancing,我也不想再考它了。

闻琴瑟而吟咏兮,

别魑魅以展颜。

望云舞而风舒兮,

慨天地之变换。

曾耿耿而不寐兮,

拂霜露以怅然。

经沧海而知其深兮,

惟今夕之阑珊。

2008/12/7

2008/12/02

考试的最高境界

昏死过去千百遍再被咖啡喂活千百遍后,我终于读完了五本Study notes.

此时回过头来看第一本,我只觉恍如隔世:啊,这些笔记真的是我做的吗?为什么看起来这么陌生?

这种感觉就像收养了五个顽劣成性的小孩,他们肤色面貌大相径庭,并且严重缺乏沟通,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长得都不讨人喜欢。最要命的是我似乎对他们的模样也毫无概念,以致于无论哪个活蹦乱跳地跑过来问我讨糖吃时,我都会被深深地惊吓到,然后下意识地大声喝斥:你居然是我家小孩?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于是那孩子脆弱的小心灵受不得这样的刺激,哭着再也不肯见我了…… -_-|||||||||||||

其实我也知道造成如今“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局面全因没做题目,换句话说,我都没有主动带他们出去吃喝玩乐,怎么还敢指望人家和我产生感情呢?因此在余下的几天时间内,我要强忍着恶心将这幕愿打愿挨的戏排练到底,陪着这些让人爱不起来的孩子“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亲爱的们,让我们在12月7日那天以如胶似漆之名、行虚情假意之实,天衣无缝地骗过CFA Institute那帮铁石心肠又隔岸观火的美国佬。谢幕之后,你们不需要记得我,我也不大可能记得你们。我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取所需,互不拖欠。如同王菲姐姐曾经唱过的,

“走完同一条街,回到两个世界。”

考试的最高境界不外如此:时限一到,全部忘掉。

2008/12/2

2008/12/01

One week to go

下午我娘打电话过来指名道姓要传唤我。我不敢怠慢,匆匆扔下让人胃里翻江倒海的 Fixed income investments, 毕恭毕敬地接过电话:“大人有何吩咐?”

我娘动听的小声音隔着大半个中国飘然而至:“没啥,我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_-|| 一阵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我努力将“如今18岁的少男少女都不用这句话调情了”吞回喉咙里,颤抖着地回了一句毫无技术含量的:“哦。”

“最近我把美剧都看完了,于是我在研究易经和养生之道!!根据我的计算,你的体质属于八卦中的‘坎’卦。”

-_-|||| 我顿觉即使将空调开到30度也抵挡不住汹涌如潮水的寒意。“是坎坷的坎?”

我娘兴奋语:“正是。”

我开始得心应手地大打幽怨牌:“TMD,难怪我的命运如此多舛……”

“你少臭美。书上说体质属‘坎’的人要少喝酒,因为酒伤肾;还要多吃山药,少吃ABC和XYZ……此外,你要经常喝赤豆、小豆、黑豆、XX豆和YY豆煮成的五谷粥,有利身心健康……”

我被成串的名词砸得有些头晕。“妈,我幼小的头脑正在描摹这样一幅壮丽的景观——您身披大红袈裟盘膝而坐,头顶一轮耀目光圈,口中念念有词,目光精锐如隼……”

“别打岔。还有你应该多吃当地当季的食物,比如在上海就吃南方的水果蔬菜,回家要吃东北的东西……还有……”

“您要不要在门口拉条布帘,买颗水晶球捧于手心,然后席地而坐开坛讲法呀?我帮你收门票如何?”

我娘毫不理会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话说我今天去打了一针感冒疫苗。”

我惊呼:“等一下!!感冒疫苗……原来你还相信西医啊?我终于相信电话那头的是我妈了……”

以下种种不提,最后我们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收了线。挂断电话后我无奈地看着我爹:“中年知识女性这种动物,果然是一切妖法巫术的始作俑者和理想载体。孔子他老人家曾经曰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信夫!”

老师说写文章要首尾呼应,或曰前后照应。

好吧,然后我就怀着对“与生俱来的坎坷命运”的深深幽怨,爬回房间继续研究 Fixed income investments 了。


2008/11/30

2008/11/24

I guess I just miss you

昨晚梦到了外公。场景似乎是小学时外公带我去公园看烟花。逼真得吓人。


外公:“小LX,这种人挤人的场面怎么形容啊?”

我(迷茫状):“怎么形容啊……”

外公:“记住了,叫人山人海,或者摩肩接踵。踵就是脚后跟的意思,知不知道怎么写呀?”

我(头如捣蒜):“知道知道……”(这时候谁敢说不知道)

外公:“那烟花要用什么词形容啊?”

我(迷茫-er):“……”

外公(兴奋地指天):“一般叫五彩缤纷,比较好的说法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火树银花,这词用的多漂亮,你也学着。”

我(迷茫-er-er):“哦……我们是来上作文课的吗?”

外公(大笑):“回头我给你拿几本书看看。小LX你记住,文章写得好的人,都是很会用形容词的人。”

我(哭丧着脸):“哦……我不要看那些革命书籍……”

外公(拍拍我的头):“姥爷什么时候给你看革命书籍啦?姥爷叫你看的书都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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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想,外公推荐给我的书有金庸古龙,有《红楼梦》,有《飘》、《基督山伯爵》、《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没有革命书籍。

外公和我说了二十几年的话,我印象最深的却始终是这一句:文章写得好的人都是很会用形容词的人。

我读过他写的很多东西,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用形容词。


新居有感

调寄《满庭芳》 1987.9.3

乍住高楼,湖山入目,周遭一片清新。

远山近水,美景再难寻。

多少翠环绿绕,碧波里,落日熔金。

月东上,碎银点点,光影乱纷纷。

晚年居胜境,修身养气,不计沉浮*。

谁记得当年,壮志凌云?

但幸生平磊落,抗权势,无愧人民。

离休后,身闲虽早,尚可步行吟。

*注:其实我严重怀疑这里是“不计浮沉”,否则不押韵。anyway没看过原稿,不妄加修改

2008/11/24

2008/11/22

This is just an ordinary day

今天在钱柜唱的歌,按先后次序:

王菲-暗涌

王菲-红豆

苏打绿-小情歌

王菲-人间

王菲-约定

王菲-流年

点了但是没时间唱的:

王菲-笑忘书

王菲-暧昧

王菲-彼岸花

Christina Aquilera - Genie in a bottle

Christina Aquilera – Reflection

李玟-往日情

忘了点,于是也没有唱到的:

苏打绿-迟到千年

王菲-阿修罗

王菲-再见萤火虫

王菲-百年孤寂

丁薇-冬天来了

唱了这么多年歌,我居然还是走王菲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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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inary Day

(by Dolores O'Riordan)

This is just an ordinary day

Wipe the insecurities away

I can see that the darkness will erode

Looking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

I can see that the sunshine will explode

Far across the desert in the sky


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your day

Life is more intricate than it seems

Always be yourself along the way

Living through the spirit of your dreams



So long, and good night.

2008/11/21

2008/11/20

生生死死,短短长长

某闺蜜曾经不止一次同我讲过她只想活到50岁。届时若上帝还不打算将她召回,她就自行绝尘而去。我问为什么,她说那时父母差不多已经离世,她又不想结婚生子,所以算是了无牵挂。已是不惑之年,身体机能逐渐衰退,丧失了享乐的力气,给至亲好友带来的净价值也会从快乐转为负担。

闺蜜说,生命在于质量而非长度。来时哭天抢地,去时无声无息,本该如此潇洒。

这两天我在读CFA的经济学部分。

CFA Institute:

The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a society's resources, and therefore the production of the efficient quantity of each good or service, is achieved when the benefit to society of producing one more unit just equals the cost to society of producing that additional unit.

忽然想到闺蜜的理论或许可以套用一下古典经济学:

When the benefit to yourself and beloved ones of your living one year longer equals the cost of your existence, the efficient length of life is achieved.

而她眼中的equilibrium length或者叫生命的均衡长度差不多是50年。并不是说多一年不行、少一年不可,而是当你察觉负担即将占据主导地位时,你的生命刚好达到理想长度。自此以后,旧日光景不复。

我并没有扮救世主的姿态说一些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珍惜生命”云云。世事难料,或许明天她就找个人嫁了,50岁时召集一帮好友大吃大喝不亦乐乎,如今的豪言壮语变成彼时的餐前小食或餐后甜点;或许她真的不想活那么久,也很好,我会想念她的,但是我的爱不该左右她的决定。

况且闺蜜那么睿智的小姑娘必然晓得她的离开(if it does happen)对至亲好友是更加惨重的cost,而她垂垂老矣的生命即使带来微小负担,依然是美丽的存在。我想她只是不能接受负担成为她生命的主题曲——所谓“甜蜜的负担”,重心依然落在负担二字。

我仍然无法从内心深处赞同她的想法,但我向来愿意支持让她开心的一切想法。何况生亦何安,死亦何苦?除了忧愁之外,世上没有一件东西是公平分配的。

Life in the state of nature is 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 Thomas Hobbes

Life in itself is everlasting endurance. - 今夕何夕

唉,罪孽深重的CFA谋杀了我的所有脑细胞和一大半可支配时间;换来的只是如影随行的焦虑,以及层出不穷的胡思乱想。

2008/11/20

2008/11/07

The Dark Knight

昨晚饕餮一顿并沐浴更衣后,我身心愉悦地边听小曲边打开电脑噼噼啪啪写东西。左前方伸手可及一碟卖相玲珑的剥皮柚子,芳香撩人,无比惬意。

未几,我爹入室巡视,我不为所动地继续打字。爹环顾四周,将视线停在我左手边那本绿得恶心的Schweser study notes上,慈眉善目地轻抚我的脑袋,张口便问:

“你的那个什么考试准备得怎么样了?”

我的幸福指数瞬间跌落,抬起头楚楚可怜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等会就看书啦……再过一会儿就写完了。”

爹语重心长地点点头,又似乎执著地要和我过不去,再次轻抚我的脑袋,再次发问:

“那你现在复习完几本书啦?”

我的心开始滴血……只得楚楚可怜地再次抬头:“爸,咱们一天也说不了很多话,您干嘛非要说让我难过的呀……真伤心……”

爹连忙摆出一副“你不考我也没意见”的抚慰表情,施施然离开房间。我边叹气边扔掉电脑开始看书,眼睛扫到income statement二字,心里涌起一阵说不出的烦闷焦躁。那烦躁汇聚成一片汪洋大海,足以淹死一条鱼。

看了几行字后困意绵绵不绝地袭来,我决定还是不要和自己作对,果断地把书扔在一边。想想我爹也真是不容易:所言者五,逆耳有三,若不是至亲至交,谁有空成天手举鞭子和你过不去?毕竟自古以来便是佞臣易做,良友难得。

我家小Judy前些日子做毕业project忙到人间蒸发,N天后姗姗上线,我也顾不得和她诉一诉离情别绪,劈头便问:你的crit准备得怎么样啦?

估计小妞当时也是吐血三升,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谁让我是她姐姐?爱也好恨也罢,中听也好逆耳也罢,这句话我是一定要问的,这个恶人我是一定要做的——不然还会有谁去问?不然还会有谁非要和她过不去(in a positive way)

其实我也明白这个母性泛滥的巨蟹心态真是挺欠揍的。

于是我就恍恍然想到不久前看过的The Dark Knight,不愧是传说中08年最好看的电影,不愧是把GodfatherIMDB万年老大拖下来的后生小子。记得当时揪着心看完这部片子已是深夜,脑子里不住回放着片尾的煽情结语:

Because he's the hero Gotham deserves, but not the one it needs right now. So we'll hunt him, because he can take it. Because he's not our hero, he's a silent guardian, a watchful protector...A dark knight.

画面上的蝙蝠侠悲情地绝尘而去,每一缕尾气内都悬浮着凄楚二字。

我是一俗人,于是俗不可耐地替蝙蝠侠感到不值。高潭市市民为了Joker一句“他不现身就每天杀一人”恨他入骨,难道他现身了就能挽回局面吗?你不能说民众自私善变或愚蠢,民众就如你我一样,从来都是自私善变并且愚蠢的。你只能说蝙蝠侠选择做高潭市的守护神那天就选择了一切的吃力,一切的不讨好——

必然隐忍委屈,必然见不得光,必然四面楚歌,可是必须甘之如饴。

谁让你非要做暗夜骑士的。

世人大抵愿做检察官Harvey Dent这样的bright knight。电影借Joker之口告诉我们那身先士卒风光无限的光明使者只是一场电光幻影——来时迅疾如电光,去时虚无如幻影。

高潭市需要一个吃力而不讨好的dark knight,可是有谁脑子坏到这种程度?承担这样一个角色,需要足够的本领,足够的心智,足够的金钱,以及很多、很多、很多的爱。

要不吝付出一切,不求收获寸金,更重要的是,甘愿承受排山倒海的误解和怨怼。

所以高潭市也只有Bruce Wayne这一个蝙蝠侠,一个守护神,一个暗夜骑士。

所以,他被市民需要,但永远不会在史册中甜美一笑,受尽后人膜拜与铭记。

真活该,谁让你非要做暗夜骑士的。


2008/11/7


2008/11/04

《同门》

“这样简单的任务,何需幸运。”

“不,秦聪,”金瓶说,“我们每一刻都需要运气。”


秦聪问:“想什么?”

金瓶答:“家。”

秦聪诧异说 :“我们没有家。”

“就是因为没有,所以特别想。”


「这叫做一行怨一行。」沈镜华微笑。

「我有怨吗?我可不敢发牢骚,不过一个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生活,看得出来,文艺小说中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花根本不存在,住在贫民窟里,头发牙齿皮肤都会早衰,手指既粗又烂,声线粗哑,做贼的,日久必定贼眉贼眼,做戏子则虚情假意,我们即是职业化身。」


玉露问:「那是一个怎么样的陷阱?」

金瓶微笑,「世上所有圈套,都一样设计,记住,玉露,开头都一定对你有百利而无一害,结果,要了你的贱命。」

「我怎样才知那是陷阱?」

金瓶答:「若果那件事好得不像真的,那么,大抵它也不是真的。」


「师傅劝我早日寻找归宿呢。」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归宿。」


「你读我心思,像读一本书一样。」

他也感慨,「我也是第一次读书,查字典,背生字,十分辛苦,真没想到有今天。」


(About Microsoft) 

「你怎样看公司前途?」

「你真想知道?分拆已成定局,但无碍主席名留千古,亦不影响他财富,只不过锐气受挫,心中不快而已。」

「究竟谁是谁非?」

「你站他这边,是富不与官斗,一个人富可敌国,政府都妒忌他,你若站在官这边,会觉得他生意手法实在狠辣,逼着全世界人用他产品。」

「你说得真好。」

「我最喜化繁为简,主席开会时喜同我说:『孟颖,一这件事,烦你用三句话解释给我听』,这就是我的工作。」

「那么,请把人生的意义用三句话演绎给我听。」

「既来之则安之,自得其乐,知足常乐。」


秦聪问:「可有想过以后怎样筹生活费?」

「我不知道,茫无头绪。」

「你不是一直要脱离师门吗,你一定有计划。」

「我计划退出江湖。」

「一个人无论如何要生活。」

「一个人去到哪里都可以存活。」


师傅最拿手的本领是永远让那人走过来,不不,她同金瓶说:「你不要走过去,那样,他会有所警惕,你待他自动走过来,自投罗网。」

「她说她脸上敷的胭脂粉,其实是一种麻醉剂,嗅了会有眩晕的感觉。」

「不,」金瓶笑了,「从来没有那样的胭脂,是那些人自己迷倒了自己。」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略识几个宇,欢喜时跳舞,肚子饿了饱餐一顿,我常同孩子们说,这才是人生真谛。」


她一出门,金瓶说:「玉露还小,你对她好些。」

秦聪却这样答:「一个人若钟爱另一人,就老是觉得他小,长不大,八十岁的母亲还会对五十岁的女儿说:『下雨了,记得带伞』,或是『多穿一件衣服』。」

金瓶不出声。

「可是不喜欢一个人呢,她十七岁你也把她当老妖精。」


金瓶轻轻说:「赚够了钱,我们就结婚。」

「这句话最可怕。」秦聪笑。

「是结婚?」

「不,是赚够钱,什么叫够?」


他忽然说:「我会成为你终生好友吗,如果会,未免太悲哀了。」


金瓶,你怎样得手?」

金瓶微笑,「人们对时间观念根深蒂固……吃顿饭的一小时左右,更衣约二十分钟,做得太慢,旁人会不耐烦,开锁,约莫需要三十秒,手快是秘诀,若在五秒内完成,一般人的感觉是没有可能,便会疏忽。」


师傅时时告诫他们:人不可以貌相,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女子、小孩,以及老人,看上去越无辜越是厉害。

2008/11/4

不知辛

下午在公司的某暗黑小房间打conference call。那个不可理喻的小屋装有不可理喻到只能吹冷气的中央空调,更加不可理喻的是,此空调还TMD没有开关。

于是我瑟瑟发抖地呆坐在呼呼乱吹的冷气下整整一个半钟头,抖得像一片悲戚欲绝的落叶,还是满脑子XX行业未来格局的落叶。仿佛有千万只小虫在骨髓里漫无方向地乱爬,边爬边声泪俱下地哼鸣“走自己的路,让电话那边的大人物们去聊吧”。真是的,又不是拍《帝企鹅日记》,何必搞得这么冰天雪地呢?

挂断电话的瞬间我几乎拔腿便逃,其实当时已经冷到不觉得冷了。同事斜眼看着落荒而逃的我:你活像一个从事professional service的女人在大冬天刚站完街,瑟瑟发抖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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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悲惨世界后我渐渐恢复了知觉,体温一丝丝地向上爬,血液一寸寸地重新开始生生不息的流淌。我好奇心大盛,不顾死活地再度钻进小房间一探究竟,只一秒钟便被无孔不入的冷风逼了出来,不禁相当佩服自己居然在里面坐足一个半钟头。

于是忽然想到一句古诗:

蓼虫不知辛, 去来勿与谘。

这句话出自《七哀》,作者是魏晋年间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蓼虫是一种昆虫,生长于水蓼上,而水蓼这种植物生性味苦。“蓼虫不知辛”是说蓼虫长期习惯于水蓼的苦味,早已不知什么是苦。

是啊,才冻了一个钟头我就感觉不到冷了。惟有与现实世界的脉脉温情再度深情相拥,方才晓得彼时的天地居然冷得彻骨。长久居于此等温度下或许就不以为寒了吧——帝企鹅大概便是这样炼成的?

Eric同学最近品性大变,space频繁更新。早上看过伊新出炉的那篇Weekendless Man后,我哈哈大笑,心想这样说来本姑娘岂不就是Nightless girl啦?上班,加班,blog,CFA,基本上一天也不剩多少睡眠了。

其实这又何必呢?其实都是自虐惹的祸。其实轻松一点也未尝不可。其实还是会这样做下去。

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举;有人无路思回首,有人见棺始落泪。

凡此种种,蓼虫不知辛也。

各有活法,各有执著,各有悲喜,各有命定。


七哀

王粲

边城使心悲,昔吾亲更之。

冰雪截肌肤,风飘无止期。

百里不见人,草木谁当迟。

登城望亭燧,翩翩飞戍旗。

行者不顾反,出门与家辞。

子弟多俘虏,哭泣无已时。

天下尽乐土,何为久留兹。

蓼虫不知辛,去来勿与谘。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