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1

独舞亚平宁-米兰篇

米兰篇

米兰是亚平宁之旅的最后一站,之所以放在最前面,是因为回伦敦的飞机晚点,在机场实在无聊,不如写作。

19/12 Santa Maria delle Grazie圣玛丽亚感恩教堂

这个教堂原本平凡无奇,只因达芬奇同学把《最后的晚餐》画在这里的墙上,瞬间身价百倍。门票巨贵无比,必须电话预订,每批限制人流,出入全受监控,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我们还是飞蛾扑火般地乖乖预订,确认,付钱,排队,等着放人,就为亲眼目睹书上电视上看过无数遍的一幅画。其实这幅画老早就磨损不堪,修复数次,远没有美术书上那么神秘诱人。不就是13个人吃顿饭,有人高谈阔论有人神色忧伤有人紧抓钱包,耶酥吃饭和我们吃饭能有什么两样呢?

比较搞笑的是,我们对着圣洁的壁画大谈《达芬奇密码》,然后扯到耶酥的爱情生活,完全无视凛然不可侵犯的正统宗教故事,教堂工作人员要是听得懂中文一定气疯了。

20/12 Shopping

初到米兰时,我们在最著名的黄金三角区,也就是所有世界名牌汇聚的三条大路逛了半天街,后果就是无比挫败。满街的PRADA, GUCCI, DIOR, LV, 满街的金发美女英俊小生,什么都漂亮,什么都买不起。

于是第二天我们改变计划,在旅游手册上寻找outlet,直奔主题,收获颇丰,花费也颇巨。正如前面所说,我花190欧买了条D&G裙子,这还是半价。其实只是条并不性感的牛仔裙,样式简单,细节精致,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到一掷千金的程度,可是就是喜欢(貌似我总是用这种很不负责任的句式……)。

回来之后跟捧鹏说,在米兰逛街太郁闷了,越发觉得有钱的好。

捧鹏问,那是激励了你以后努力奋斗呢还是努力傍大款呢?

我答,都不是,打消了我对于名牌的憧憬。。。。。

插一句,米兰街头帅哥俯仰皆是,我恨不得生出N双眼睛饱览沿街秀色。在PRADA看到一家五口逛街,三个儿子全都巨帅,大儿子的脸简直绝了。我和朋友呆呆跟着他们绕来绕去直到再也看不见,随后几天朋友都在念叨,应该跟那个帅哥合影的……

20/12 Baci e Abracci拥抱与亲吻

拥抱与亲吻是米兰的一个酒吧,老板是国际的维埃里和AC米兰的布罗基。据说我喜欢的米兰众星,比如小9、M3、N13都是常客。这是我米兰之行的重要一站,缘于一些无法割舍的情结(艳艳,you know what I mean)。恰逢当天是米兰的比赛日,打算在这里看场球,如果他们踢完比赛过来喝酒被我撞到,岂不是perfect.

沿Via De Amicis大街往复数次,遍寻不得。询问多家小店,原来Baci e Abracci已然易主。好心的小店老板告诉我新店的名字。终于摸到。一切都焕然一新,没有一丝过往的痕迹。

我在门口伫立良久,明亮的蓝色新招牌让我不敢凝视。

“Judy,我要拍照,with my sad face.”

闪光灯照耀天地,我失望的眼睛从此定格。

散聚有时,散聚有时。

一切童话皆有终结,一切幻想终将破灭。

21/12 San Siro Stadium圣西罗球场

红黑缭绕的巨型球场,发梢耳际的雄性气息,势如破竹的不败之师,横扫欧陆的米兰王朝。

梦想实现的刹那,第一反应只有措手不及。

期待,恐慌,惊惧,全部在圣西罗扑向视野的一刻,融化成了呆若木鸡。

我惟有故作中立地发问:圣西罗球场为什么以红色为基调?国米不是也在用吗?

朋友一脸不解地看着我:难道你希望是蓝黑吗?

在museum瞥到02-03赛季米兰欧洲封王的庆祝照片,那个叫做马尔蒂尼的男人将大耳朵杯举向半空,红黑纸带从天而降,我几乎要窒息。指着照片对朋友说:我还记得当年点球决战的次序,第四个是我家内内,最后舍瓦一锤定音。

朋友无比疑惑:你家Nesta踢点球?没进吧?

我骄傲地扬起脸:当然进了。那个球既没力度也没角度,小布冯气得直瞪眼,就是扑不住。这就是传说中的神来之笔、天外飞仙……

眼睛扫过照片上的内内,初来米兰的羞涩仍然清晰可见。那个开怀大笑的内斯塔,他心里在想着Lazio吗?我只记得夺冠后他说,米兰圆了他从来不曾实现的梦。

在米兰更衣室里流连忘返,摸着内内和小9的衣柜,一句歌词蹦了出来:

我坐这里,你坐过吗?偶尔看着,同一片落霞。

在圣西罗商店给思思和Leo买了两件队服并加印名字号码,一件小皮,一件马队。为自己买了件女款T-shirt,加印Nesta 13。两个钥匙扣,其中一个送艳艳。一本07年米兰台历,准备挂在书桌正前方。一个护腕,可以收藏可以昭示身份。

在回去的公车上惊觉忘记在museum买Dolce&Gabbana为米兰球员拍的写真集,朋友问我要不要回去,我笑言不用,总会有遗憾,因为圆满是种并不存在的状态。

能够来到这里,我已知足。

21/12 离开

米兰的夜晚繁盛辉煌,我用力地看,想让每盏灯火都停驻在记忆深处,然而终于抵抗不住睡意侵袭,醒来时车子已然泊在机场正门。也好,就让关于意大利最后的回想停留在长风拂过的圣西罗,停留在红黑掩映的绿茵地。

奔跑,跳跃,升腾,

我的圣西罗,我的米兰。

2007/2/24

(飞机晚点,写于米兰Malpensa机场)

人不可以笨到这个地步

我是说我自己。今天发生的两件事实在太乌龙了。

昨晚发现钱包里的银行卡不翼而飞,能找的地方全摸遍了,连垃圾袋都没有放过,没有。这已经是我的第三张卡了,居然也不得善终。于是一早起来很郁闷地打算去Natwest重新办一张。借着台灯微弱的光亮烤面包,打开微波炉,心思恍惚地拿盘子,只听“嘶啦”一声,右手一阵刺痛,我就知道发生什么了。

我们房间的微波炉有grill功能,就是可以当烤箱来用,顶部一圈圈的铁条在grill时会灼热至暗红。平时我大多只用microwave功能,铁条是完全冰冷的,所以拿盘子的时候手经常碰到它,反正又没事。这是相当可怕的习惯,就跟那个传说中的用南瓜练剃头最后把刀插进去的故事差不多。我一直想当然地无视grill时那个铁条到底有多热,于是两周前烤东西就在拿出来的时候把自己的左手大拇指顺便烤了一下,先是发白,再是红肿,最后溃烂,直至慢慢痊愈。上次的伤疤仍然触目惊心,这次是彻头彻尾的重蹈覆辙,同样的微波炉,同样的原因,不一样的手,几乎同样的位置,面积是上次的三倍还多。听从我家Judy的指示在伤口处敷好牙膏,想到要在学校呆一天,于是创造性地在牙膏上面盖了一层保鲜膜再戴一只露指手套(如果很不科学大家就选择性原谅吧,鉴于我的智商……)。很郁郁很寡欢地走到银行,跟那个粉帅粉帅的工作人员说,我的卡丢了,补办一张吧。

小帅哥查了我的记录,忽闪着大眼睛长睫毛说:“你是不是已经cancel过两张卡了?”

我登时羞愤得满脸通红:“yeah….I know…shame on me…”

小帅哥笑眯眯地给我办手续,我红着脸唠唠叨叨:“是不是一周后过来拿卡,然后再等3-4天可以拿到新密码,可以用护照去cashier提现?”

伊抬起头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眼,脸上全是强忍住的笑意。

我只好很无辜地看着他,“well, you see, I’m quite familiar with the procedure…”

从银行出来长叹一口气,丢一张卡是可以理解的,烫伤一次是可以容忍的,丢一张卡并烫伤一次也并不是不正常的,丢三张卡并烫伤两次是不是有点无法原谅了?Yiwen一直说我像Desperate housewives里的Susan,我当然严重抗议,这不是明摆着说我笨嘛,虽然她的理由是我跟Susan一样好玩。现在想来我们还真是比较像,不会做饭,手比脚笨,经常把简单的事情搞砸,并且通常情况下毫无来由地理直气壮。我现在都不好意思告诉人家,我学了四年的生物,大部分时间在实验室和瓶瓶罐罐打交道……想当年大二做有机化学实验,打烂仪器是要赔的,一学期下来我是全班赔钱第二多的。倒不是最多的那个砸的比我还多,只是他比较惨,砸了一样最贵的。论数量,所有人跟我比都望尘莫及。

晚上见到Yiwen,羞愧地对她说:我终于同意你的观点了,我的确比较像Susan。

Yiwen:” Oh? What happened?”

我:“I burnt myself.”

Yiwen:” yeah I know.”

我:“Again.”

Yiwen:” AGAIN?????”

然后她就无语了,然后其实我也无语了……

经此二事,我终于无比清晰地明白,当年学生物是多么严重的错误,选择转行是多么的明智。想想看吧,我这样笨手笨脚的人如果直研了,交大生科院每年花在仪器损耗上的钱要翻多少倍啊。我知道分手后是不能说旧情人坏话的,这样有损人品,所以在LSE每当被问起为什么放弃生命科学,我都只字不提生科的无趣,而是无限唏嘘地重复这句话:“I love science, but science doesn’t love me.”

作为笨人,我是多么令人发指地诚实啊。

2007/2/15

锋行天下——霆锋26周岁生日贺文

三天后,2006年8月29日,谢霆锋刚刚好26周岁。

掰手指算算,我喜欢他八年了。不知道是怎样的开始,只记得他初出道的那首《无声仿有声》在我幼小的头脑中转了几百遍后我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歌手很有点兴趣。明知道这个孩子争议不断、负面缠身,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爱,他也没想要做乖乖孩讨人喜欢,总是一副欠扁的样子戴着超大墨镜睥睨众生仿佛世界就在他脚下,开车撞了人一溜烟跑掉还找了个替罪小羔羊,抬眉毛撩头发抛媚眼风流多情一派公子哥模样,三天两头换女朋友居然还吃回头草。

可是我就是喜欢。真气人,我就是喜欢。

说不上他是幸运还是不幸。拜老爸谢贤所赐,这小孩四岁时就在周华健成龙梅艳芳身边打转,却也为了家庭16岁中断学业一头扎进演艺圈只为还老爹的一屁股债。刚出道时一上台便是嘘声不断,芸芸众生见他就如英格兰见到阿根廷。努力唱歌创作练吉他终于赢得追随者甚众,却因容貌太出色只得偶像歌手封号,承认他长得好还算厚道了,大多男生提到他的名字不过扁扁嘴,认定他只是个长的还凑合、唱歌更凑合、才华连凑合都算不上的爱摔吉他的耍酷小男生一枚。磕磕绊绊地当了这些年歌手,爱上一个叫做张柏芝的女人,偏偏又爱上一个比她大11岁的叫做王菲的女人,于是歌手变情圣,世人对他音乐的关注不及八卦的十分之一,两个女人的粉丝恨不得吃了他。这个不甘寂寞的家伙04年不走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开车撞了一个可怜的人还理直气壮地找了个更可怜的人顶罪,刹那间关于虾米道德虾米人性的争论甚嚣尘上,机灵的小孩意识到情形不对,藏起来蜗居了一年才小心翼翼地顶开蛋壳爬出来发专辑拍电影,晃晃悠悠居然也就26岁了。我的小青春啊,也就跟着他爬过去了这么七八年。

可是我还是喜欢啊。真奇怪,我就是喜欢。

这个不争气的小孩,总让人的心左摇右摆地悬着,就不会正经老实安分平和地活上几天。笑嘻嘻地代言了好几年可口可乐,我的口味也被他调教得只喝可口不碰百事。不晓得何年何月心情不好风向大变,他跑去代言百事了,我这个气啊,你这个无聊的小孩就不能忠实一次吗?正当我左右为难之际,我的另一个宝贝春春同学接他的班代言可口了,这下圆满了,喝哪种都心安理得。可是我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的广大蜂蜜为了你硬生生地改喝百事啊?

他不是天使,只不过是个青春期叛逆心理严重泛滥的孩子,就跟路边二十来岁的甲乙丙丁小孩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凑巧生在明星之家,凑巧长的不错(那是相当不错了),凑巧会唱歌会演戏,就被抛进光怪陆离的演艺圈洪流中自学游泳。偏偏小孩不懂随波逐流,每每撞得鼻青脸肿好不无辜,打个人谈个恋爱都要上一个月的头条,却也怡然自得地享受逆流搏击的快感,喜不喜欢您随意,反正我就这样了,爱谁谁。再不济,我唱给我家乌龟蜥蜴还不成吗?啊啊啊,我就喜欢他不可一世的小样。说到底,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跟王菲张柏芝谈恋爱的,而且还分别谈了两次,菲、芝、菲、芝……汗,他也不嫌累。既然菲姐姐已然结婚生子了,纵观华人娱乐圈,最合他胃口的估计只有柏芝MM了吧,看得出她对霆锋也是余情未了,小孩你都26岁了就别再挑挑拣拣,蜂蜜做主给你定了吧。只是狄波拉女士一望便是凶婆婆,柏芝MM须当心才是。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朋友问过我,你家霆锋和那些女人在一起你不吃醋吗?我故作深情地答:我可不是幼稚小粉丝,只要他幸福就好,况且他挑的还都不错呢。

朋友撇撇嘴,好假啊。

我侧目,撅嘴,噼噼啪啪地敲:这才是真正的爱,你离这境界远着呢。敲完躲在屏幕后面傻笑,却也酸楚地怨念:我的霆锋啊,你如何才能找到幸福呢。When, where, or most important, who?

不知道远在香港的他有没有重重地打个喷嚏。

都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然而你的这一世,我定要远远追随,凝神遥望,怕是宿命罢,让我在八年前看到你的脸,听到你的声音,从此深情,直至溃不成军。

好比从昨天起,我呆呆看了数遍《给天使看的戏》MV。霆锋留着刚出道时的发型,时间仿佛回到了久远的1996年,他笑得眉目弯弯,恍若风吹过的稻田,神情如孩童般专注,即使摔倒也是那么俊逸脱俗。我一遍遍地看,想在脑海中刻下他吹落手中蝴蝶时的刹那芳华,那么美丽,那么轻盈,那么入目难忘。

有这样一个人,能让你爱一辈子,多么好,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于懵懂时惶惶爱上,甘愿为他呵护冷暖、抵御风雨,自此便是一世。

你曾经的阿菲不是唱过么: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我的王子,我的骑士,我的宠爱,我的青葱岁月,

以此为记。

2006-8-26

@今夕何夕

夜雨潇湘——祭奠我亲爱的爷爷

题记:

南人多傲骨,北上乏明时。

秉笔书吟啸,扬眉论社资。

瘦腰犹过尺,衰鬓早垂丝。

襟怀虽坦荡,难抛静夜思。

——爷爷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爷爷的离去宣告着一个时代的彻底结束,就像黄昏时幽暗的天空,随着最后一丝光亮的隐没,一切都烟消云散,一切都归于沉寂。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传说中会幻化成星空的一员的爷爷已经并且永远都只是一粒在浩渺的远方默默注视着我们的尘埃,无法抚摸,不可触碰,就那样兀自遥远地闪烁着,让我们感受不到他的呼吸和温度。是的,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关于爷爷的一切已经尘封成了往事;所谓往事,就是不会对今天还在心跳的人们产生任何正面或负面的作用,不会给我们已经平复的心灵带来任何或大或小的波澜甚至只是涟漪。

然而这一次,大概是我错了罢。

那天傍晚在教室里,坐在我身边的女孩只是一句平淡得像水一样的清明节好像快到了却让一切关于爷爷的断断续续的思绪刹那间凝聚,并且肆无忌惮地决堤、泛滥、奔涌翻腾。几年过去了,有些事情分明是该处于记忆边缘的,却可以毫无缘故地继续游走在思维的间隙。一旦受到些许外物的触发,就会像从来没有经历过时间的洗涤一样,鲜活灵动,生生不息。

这种感觉,是不是应该叫做思念?

差不多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呆呆地放下书,有些恍惚地合上眼睛,那些与爷爷相依相伴的岁月悠悠醒转,轻盈温柔地袭来,像秋夜的星空般澄澈、空灵,闪烁着明净动人、忧伤而美丽的光泽。

爷爷是湖南湘潭人,与毛主席是同乡。关于爷爷的故事,我大多是从爸爸那里听来的。爸爸喜欢喋喋不休地向我讲述爷爷年轻时候的往事,带着上扬的嘴角和骄傲的神情。有时候我甚至大逆不道地想,爸爸一定很希望爷爷是他的儿子,因为除了提到爷爷,我极少在爸爸脸上捕捉到这种不加掩饰的欣赏与自豪。从爸爸那里,我知道爷爷的母亲是当年湖南知名的知识女性,与毛主席那篇著名的《蝶恋花答李淑一》中的李淑一是好朋友;知道爷爷从小就是神童,四岁时就因智商过人进小学读书;知道爷爷高中毕业时被上海交大破格免试录取,而他在动荡的政局下放弃保送选择了湖南大学;知道爷爷有过很多女朋友;知道爷爷读大学时桀骜不驯,比同届学生年轻两岁却带领新生为了正当权益将仗势欺人的高年级学生打败从而成为学校公认的老大,无党无派、独来独往却受众人爱戴与敬畏。我经常痴痴地幻想爷爷年轻时的样貌,时而觉得应该像周润发般潇洒倜傥,时而觉得应该像谢霆锋般英俊桀骜,时而觉得应该是他们二人气质的综合体,时而又觉得他们都不像我心中的爷爷,爷爷应该有一张棱角分明的清瘦的脸庞,锐利而又透着灵气与神气的眼睛,游移在玩世不恭与坚忍刚毅之间的神情。是的,年轻时的爷爷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冷俊不羁,笑傲人生。

至于浩劫期间的故事,我不愿回忆,虽然爸爸曾无数次地对我提及。我知道那是爷爷一生中最惨淡凄凉的岁月,那是他一切苦难与伤痛的根源。当我亲眼见到爷爷时,他已经是年逾半百的老人了。很奇怪,关于爷爷的记忆从来都是那么细小零碎,似乎没有一件大到让人难以忘却的事情在我的目睹下发生在爷爷身上。或许是因为上天觉得爷爷年轻时的岁月太过轰轰烈烈而将他的晚年安排得格外平和安稳罢。记忆中的爷爷总是半卧在躺椅里,戴着很大的宽边老花镜,捧着本古书或是小说或是报纸,身边堆满了瓜子、话梅、糖果等零食,一边品茗一边吃东西一边读书。偶尔读累了或是茶喝完了,就会像小孩子般不高兴地喊奶奶,这时奶奶会替他把一切料理周到,于是他再满足地继续读书。爷爷的藏书数量之多、范围之广让人乍舌,记得小时候我和姐姐妹妹经常对着他的书橱流口水。不过他特别宝贝他的书,轻易不让我们借走,如果肯送我们一本那简直就是恩赐,值得我们磕头谢主隆恩。爷爷喜欢用红色或黑色的水笔在书间作批注,用他特有的圆圆的工整的字体,也喜欢用告示贴在书页里贴上他驰骋的思路或是查阅到的相关资料。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读爷爷的书而不去理会他的批注实在是一大损失,沿着他的思绪肆意游荡会觉得整本书顿时增色,别有洞天。那些圆圆的方块字见证着爷爷的聪颖、广博,让我每每翻阅它们时,都会有种抑制不住的崇拜与钦羡。

爷爷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常常让我叹为观止。记得小时候去爷爷家经常看到爷爷教妹妹诗词古文,他一手捧书一手指着每行诗句,操着很重的湖南腔缓缓地释义,妹妹背手站在旁边,稚嫩清脆地朗诵着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夕阳穿过玻璃窗,将柔和的温情扑敷在他们身上,从门外望进去,只见爷爷一张一翕的双唇和妹妹专注清澈的双眸,像雕像般静美动人。爷爷去世后,每当我走进那间小屋,就会恍惚地想起多年前弥散在这里的琅琅书声。有时我甚至会幻境般地认定,爷爷的才情与灵气从来没有随着他的长眠而消散,在那些被岁月冲刷得泛黄的书页里,在那间氤氲着浓浓书香的小屋里,处处可见他闪光的睿智在每一个角落里静悄悄地蔓延、张扬。

爷爷的英文很棒,但是口语让人不敢恭维。他在鞍钢工作的时候就常常将论文翻译成英文拿到国外钢铁杂志上发表,所以在业界很有名气。他还自学了日文、德文、俄文,日文程度可以翻译资料。后来年纪大了被调到鞍钢情报所工作,专门从事钢铁资料的翻译,在英文翻译上堪称专家。也正是在情报所工作期间,爷爷认识了刚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那里的妈妈,促成了后来妈妈和爸爸的姻缘。我常听爷爷说蹩脚的英文,每次都要强忍着不能笑。因为我知道爷爷是个对自己的英文水平很自负的老头,从不承认自己口语不好。我喜欢纵容他的自负,装作专心地听他断断续续地说英文,凝视他的眼睛,时而会意地点头以示理解,这时爷爷的表情就像小孩子感觉自己受到重视般满足,一丝骄傲沿着密布的皱纹和突起的颧骨纵横开去。听妈妈说,爷爷得知我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消息时,自豪地挥舞着拳头,大声叫嚷:这是我的遗传基因!我想那时他的神情一定像个小孩子。其实,他一直都只是个孩子,一个不肯服输、有点固执、骄傲自负的孩子。

除却文学才华,爷爷的理工科也强得很。记得念小学时看到过爷爷给读初中的姐姐讲解压力、压强,也听爸爸说过爷爷在鞍钢工作期间曾发明多种工艺,其中一种还申请了国家专利。是的,爷爷一直是我心目中完美的不可逾越的文理工通才。爷爷溺爱我,因为我像他,不过我知道,我永远不可能达到爷爷的高度;如果说我有些聪明的话,爷爷就是天才,我们的差别就像仙宫与凡尘,永远不可比拟。爷爷的才华,值得我用一生的光阴仰望甚至是膜拜。

或许真的是天妒英才,爷爷早年患上的肝硬化慢慢地恶化并住进了医院。记得那时的他虚弱地躺在病床上,脸上满是疲惫与沧桑。每次去探望他,我都会绽放出最华美最妩媚的笑容对他说爷爷你的精神真好,根本就不像病人嘛。只有在这个时候,爷爷黯淡浑浊的眼中才会闪过一丝骄傲,一丝调皮,仿佛他根本就没有生病,只是和我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那时我多么希望他会突然坐起来像孩子般地边笑边说你们真愚蠢我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多么希望他会认真而骄傲地对我说蹩脚的英文,多么希望他会用湖南腔缓缓吐出十年生死两茫茫,或者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也好。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他只会吃力地望着天花板,吃力地让我自己吃零食和水果。病房里总是堆满各种不合时令的新鲜水果和话梅、瓜子、榛子等等,一束束的鲜花让病房蓬荜生辉、艳光照人,因为敬他、爱他的人实在太多。每次走出病房,我都会沿着长长的走廊黯自垂泪,有时长风拂过,风干了泪水,只残留一丝凄然的凉意,让我蓦然记起杜甫感慨李白的诗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即使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爷爷的坚强和求知欲也令我无数次地动容。那时他虽然躺在病床上,却一直吵着要学电脑,学文字处理,学上网。我知道不会用电脑是他心中最大的遗憾,因为爷爷是个骄傲的孩子,他不能容忍自己不懂新生事物,譬如电脑,譬如上网。我还知道爷爷心中还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他这么多年来写下的无数时评随笔都没有敲进电脑,他想亲眼看着自己将它们变成铅字。那时我们多么希望生命之轮慢一点旋转,多么希望爷爷能在合上双眼前学会使用电脑,让骄傲了一生的他骄傲地离开尘世。我还记得那个永恒的夜晚,医生说那很可能是爷爷最后一个夜晚了。大人们不让我们留在医院,虽然我们执意不肯离开。我只好无奈地对爷爷说,爷爷我先走了,您安心养病,我明天再来看您。爷爷费力地睁开合上许久的眼睛,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地对我说:我爱你!只有那一次,我没有在爷爷面前忍住泪水,号啕着大声喊:我也爱你!爸爸妈妈把我送到家,随即转身回到了医院。他们走后,我熄灭了家里所有的灯,点燃三根香,虔诚地敬在观音菩萨面前。我流着泪对菩萨说,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请保佑我的爷爷熬过今晚。他还没有学会电脑,他还没有看到姐姐出嫁,他还没有看到我考进大学,他还没有看到妹妹考进一中,他还没有看到弟弟长成男子汉,他还没有教会我们怎么炒出那么香喷喷的猪蹄,他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没有做,他还对这个世界怀着深深的眷恋,他不能死,我不允许他死!我在观音菩萨面前抽泣着求了好久,我怕她太忙了听不见所以大声说了许多遍。我听说观音菩萨是大慈大悲的,我不相信她会眼睁睁地看着才华横溢的爷爷带着这么多的遗憾离开他深爱的凡尘。可是可是,第二天清晨妈妈回到家,我看到她红肿着眼睛,瞬间明白了一切。我没有怪观音菩萨,或许她太忙了照顾不到所有的人;或许昨天那么晚,她已经睡着了,怪只怪我求得太晚,我早该想到菩萨也会睡觉的啊!

出殡那天,我们起得很早,车子缓缓驶过一条条熟悉的街道,我的心里空白得麻木。记得那天一直阴雨连绵,不知道是不是天空也在抽泣。寂寥的露水不知疲倦地在灰白的空中循环着蒸腾、弥漫,像极了人生的辉煌与伤逝。火葬结束后,我和奶奶、爸爸去将骨灰装入盒中。骨灰盒是楠木做的,因为爷爷生前最爱楠木的高洁尊贵。看着零散的碎片被我们一块一块地放进那个黑暗的小匣子里,我流着泪不停地想:盒子里没有零食没有水果,爷爷你能过得惯吗?我们没有在殡仪馆那个暂放骨灰盒的小箱子里面摆设金元宝、纸钱等庸俗的身外之 物,却放了一本《论语》和妈妈刚从美国买回来送给爷爷的他还没来得及用的两支水笔,一支红色,一支黑色,我们知道他要读书、要作批注。如果那个箱子足够大的话,我甚至想放台电脑进去,这样爷爷在天上也可以学电脑了,他那么聪明,英文又那么棒,一定可以自学得很好。圣经中说,尘归尘,土归土,可我还是执拗地相信,爷爷飞去了天上,羽化升腾成为某颗晶亮的星星,眨着眼睛与我们相伴着平行地走下去,隔岸观火般超然地聆听我们的呼吸和心跳,生生世世纠缠不尽。他一个人住得那么远,有台电脑就可以上网跟我们聊天了。我一定要问爷爷天上到底有没有车来车往,我还要问他天上的话梅和瓜子好吃吗?

爷爷的遗像就摆在他从前每天伏案的书桌上。照片上的他戴着框架很宽的眼镜,一手扶镜框,一手捧书,神情专注而安详。相框外面垂下一条洁白的哈达,那是我和爸爸去西藏旅行时带回来献给爷爷的,高雅圣洁,像极了他一生的写照。望着那张已经不复存在的清矍消瘦的脸庞,我忽地想起Starry starry night那首歌中最经典的一句,那是作者对文森特梵高的赞许:

This world i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我心中的爷爷就是这样,完美、尊贵、高洁无瑕。

爷爷去世一年后,我考上了上海交大,不知道冥冥之中是不是真的有神灵,这正是爷爷当年被保送的大学。也是同一年,姐姐开始工作,妹妹如愿考入了一中,弟弟进入华育,我们全家聚在爷爷的墓前向他讲述这些喜讯,那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会从不知什么地方跑出来,挥舞着拳头,脸上现出孩童般的满足,用浓浓的湖南腔大声叫嚷:这是我的遗传基因!

落红缱绻,夜雨潇湘。

告别了爷爷后,我踏上了南下的征程。日子开始趋于平淡繁忙,每天都在为学业、为日后的生计奔波劳碌、疲乏不堪。很久了,我都没有记起爷爷,直到某个春日的傍晚,身边女孩的一句话,一切悠悠醒转,一切恍若隔世。

原来,无论爷爷走得多远,都从来没有走出我的心,就像黄昏时的树影,再长也离不开树根。日出,影升;日落,影灭。然而总会有日出的,也就总会有天上的爷爷对我的赐福、庇佑,总会有我对爷爷的,即使无从觉察也依然如影随行的,浓得化不开的思念以及挥之不去的牵挂。

我忽然想起《无间道》中陈道明在梁朝伟墓前悠悠地吐出的那一番话,记忆中陈道明清亮浑厚的声音将它诠释得格外铿锵而悠长:

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

而他们,改变了一些事情。

我想,这大概就是指爷爷罢。

至于他究竟改变了什么,我无从得知。我只知道我经常遇见他,梦境中抑或是不经意地记起,他戴着框架很宽的老花镜,翘着腿靠在躺椅上,清瘦嶙峋的双手捧着泛黄零散的沉淀着经年沧桑的古书,脸上挂着时而坚毅时而童真的骄傲的神情,像耶酥般圣洁而安详。


20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