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1

锋行天下——霆锋26周岁生日贺文

三天后,2006年8月29日,谢霆锋刚刚好26周岁。

掰手指算算,我喜欢他八年了。不知道是怎样的开始,只记得他初出道的那首《无声仿有声》在我幼小的头脑中转了几百遍后我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歌手很有点兴趣。明知道这个孩子争议不断、负面缠身,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爱,他也没想要做乖乖孩讨人喜欢,总是一副欠扁的样子戴着超大墨镜睥睨众生仿佛世界就在他脚下,开车撞了人一溜烟跑掉还找了个替罪小羔羊,抬眉毛撩头发抛媚眼风流多情一派公子哥模样,三天两头换女朋友居然还吃回头草。

可是我就是喜欢。真气人,我就是喜欢。

说不上他是幸运还是不幸。拜老爸谢贤所赐,这小孩四岁时就在周华健成龙梅艳芳身边打转,却也为了家庭16岁中断学业一头扎进演艺圈只为还老爹的一屁股债。刚出道时一上台便是嘘声不断,芸芸众生见他就如英格兰见到阿根廷。努力唱歌创作练吉他终于赢得追随者甚众,却因容貌太出色只得偶像歌手封号,承认他长得好还算厚道了,大多男生提到他的名字不过扁扁嘴,认定他只是个长的还凑合、唱歌更凑合、才华连凑合都算不上的爱摔吉他的耍酷小男生一枚。磕磕绊绊地当了这些年歌手,爱上一个叫做张柏芝的女人,偏偏又爱上一个比她大11岁的叫做王菲的女人,于是歌手变情圣,世人对他音乐的关注不及八卦的十分之一,两个女人的粉丝恨不得吃了他。这个不甘寂寞的家伙04年不走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开车撞了一个可怜的人还理直气壮地找了个更可怜的人顶罪,刹那间关于虾米道德虾米人性的争论甚嚣尘上,机灵的小孩意识到情形不对,藏起来蜗居了一年才小心翼翼地顶开蛋壳爬出来发专辑拍电影,晃晃悠悠居然也就26岁了。我的小青春啊,也就跟着他爬过去了这么七八年。

可是我还是喜欢啊。真奇怪,我就是喜欢。

这个不争气的小孩,总让人的心左摇右摆地悬着,就不会正经老实安分平和地活上几天。笑嘻嘻地代言了好几年可口可乐,我的口味也被他调教得只喝可口不碰百事。不晓得何年何月心情不好风向大变,他跑去代言百事了,我这个气啊,你这个无聊的小孩就不能忠实一次吗?正当我左右为难之际,我的另一个宝贝春春同学接他的班代言可口了,这下圆满了,喝哪种都心安理得。可是我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的广大蜂蜜为了你硬生生地改喝百事啊?

他不是天使,只不过是个青春期叛逆心理严重泛滥的孩子,就跟路边二十来岁的甲乙丙丁小孩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凑巧生在明星之家,凑巧长的不错(那是相当不错了),凑巧会唱歌会演戏,就被抛进光怪陆离的演艺圈洪流中自学游泳。偏偏小孩不懂随波逐流,每每撞得鼻青脸肿好不无辜,打个人谈个恋爱都要上一个月的头条,却也怡然自得地享受逆流搏击的快感,喜不喜欢您随意,反正我就这样了,爱谁谁。再不济,我唱给我家乌龟蜥蜴还不成吗?啊啊啊,我就喜欢他不可一世的小样。说到底,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跟王菲张柏芝谈恋爱的,而且还分别谈了两次,菲、芝、菲、芝……汗,他也不嫌累。既然菲姐姐已然结婚生子了,纵观华人娱乐圈,最合他胃口的估计只有柏芝MM了吧,看得出她对霆锋也是余情未了,小孩你都26岁了就别再挑挑拣拣,蜂蜜做主给你定了吧。只是狄波拉女士一望便是凶婆婆,柏芝MM须当心才是。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朋友问过我,你家霆锋和那些女人在一起你不吃醋吗?我故作深情地答:我可不是幼稚小粉丝,只要他幸福就好,况且他挑的还都不错呢。

朋友撇撇嘴,好假啊。

我侧目,撅嘴,噼噼啪啪地敲:这才是真正的爱,你离这境界远着呢。敲完躲在屏幕后面傻笑,却也酸楚地怨念:我的霆锋啊,你如何才能找到幸福呢。When, where, or most important, who?

不知道远在香港的他有没有重重地打个喷嚏。

都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然而你的这一世,我定要远远追随,凝神遥望,怕是宿命罢,让我在八年前看到你的脸,听到你的声音,从此深情,直至溃不成军。

好比从昨天起,我呆呆看了数遍《给天使看的戏》MV。霆锋留着刚出道时的发型,时间仿佛回到了久远的1996年,他笑得眉目弯弯,恍若风吹过的稻田,神情如孩童般专注,即使摔倒也是那么俊逸脱俗。我一遍遍地看,想在脑海中刻下他吹落手中蝴蝶时的刹那芳华,那么美丽,那么轻盈,那么入目难忘。

有这样一个人,能让你爱一辈子,多么好,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于懵懂时惶惶爱上,甘愿为他呵护冷暖、抵御风雨,自此便是一世。

你曾经的阿菲不是唱过么: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我的王子,我的骑士,我的宠爱,我的青葱岁月,

以此为记。

2006-8-26

@今夕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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