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4

[zz] 那个陪在身边的人叫丈夫,不是彼得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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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陪在身边的人叫丈夫,不是彼得潘

  QQ上有头像在闪烁,打开看是一个问句:倩怡和聘婷哪个名字比较好听?我差点一口血喷出来,不可置信的捂着肚子笑到抽筋。

  

  他在QQ上正儿八经的补过来一句,是女孩,女孩的名字。

  

  此君是我的高中同学,语文课从来不上,作文能写500字算是奇迹,当年在讲台上发表讲演,声称自己儿子以后起名不用汉字用代码。有好事之人在底下起哄说比如呢,他顺口就接了一句,阿尔法(你没看错,就是数学里面的那个形容三角形度数的代码)。结果十年以后,他在千里之外的我的家乡,不紧不慢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平淡沉稳的一天,有一点小拘谨,又有许多大温暖。年少时的莽撞和不羁都留在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作为丈夫的责任,作为父亲的承担。

  

  2008年,我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自己风华绝代但万人诋毁的妻子旁边,他已经习惯了成熟的偏分,比以前稍微胖些,但棱角坚定。他说,我在跟我的太太结婚之前就已经知道她以前的事情,我们现在和过去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们都知道,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珍惜。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眼角有些湿,这个当年说话有些结巴会朝记者扔可乐的叛逆少年,这个面目依旧清朗的小子,居然长成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了呢。

  

  倒退十年吧。你还是一个留着平头的愣头青少年,有着谢贤和狄波拉之子的傲人身世,其实肩负着全家人负债累累的重担。那时你已经苦熬了两年,《谢谢你的爱1999》帮你横扫了整个华语乐坛。我身边所有的男孩都开始学你那尴尬的表情,笑容顽劣,眼神飘忽。那是每个人都曾经有过的锐利年少吧,毫无顾忌的反抗过一些人一些事,没心没肺的宣称自己没错所以不要说对不起。那些年头,你毫无顾忌的和乐坛天后神话般的在一起,你摔吉他扔可乐,有时候还被报道打记者。间中你与当年那个还圆滚滚的张柏芝玩劈腿,王菲选择原谅你,你便狠心抛弃她。她为你瘦成排骨精,沉迷欢场,负面新闻不断。后来你撞车,却是她第一个飞奔现场带你逃离,给你做伪证,陪你一起被人瞧不起。那时有人采访王菲为什么与你,她说反正男人都是花心的,不如挑一个最帅的。你看,在最初的岁月里,人人都爱你,亦没什么了不起。

  

  你最终还是没能和那个不食烟火的神仙姐姐走到底,那些日子你胡子拉撒,你说大家看你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垃圾,你终于开始慢慢客观的看待自己坚持的那些所谓的真性情,你说你相信刘天王送你的一句话,人善天不欺。你说,总有一些挫折让我们成长,而这些,来的刚刚好。

  

  2005年,曾经与你牵手的天后与李亚鹏喜结连理,而你,居然开始在大陆拍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电视剧。就在观众和我们都要把你忘记的时候,你拍了《情癫大圣》和《无极》。你把阴柔而软弱的角色演的入木三分,我明白,你终于肯面对真实的自己。只是,令所有人都没想到是,你不仅收获了自己,还与当年被你伤到底的女子回到过去。有人取笑你利用她的名气,但你已经学会了在媒体面前隐忍和客气。那个率性的小女子大大方方的在媒体前承认,这么多年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是你。这一年,你铅华洗尽,苦尽甘来,你孜孜不倦的继续拍那些不被看好的电视剧,你说毕竟你要赚奶粉钱啊,说的时候语气诚恳又淘气,以至于连媒体都不好意思再为难你。

  

  可是,是不是你们过分美丽,连老天都要刁难你们的运气。

  

  2008年,随着一套照片的传播无边,你和你那退居二线欢欢喜喜的女子又被不得已的拉到幕前。那些年少时曾经意淫过柏芝的各色流氓各怀鬼胎的准备看你们的热闹,他们等着看你怎样摘下这顶举世注目的绿帽。可是亲爱的,你真的没有叫我失望,你以一种仁者无敌的宽容,彻底的回击了这场无与伦比的热闹。那个爱你至深的女子眼中分明含着热泪,谢谢你,说出这么另人窝心的一句:我的太太我自然知道她的过去。

  

  时光是怎样斑斑驳驳的把你打造成这么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又是怎样在岁月的痕迹中沉淀出了这些所谓的真相。你看在漫天的风霜里我们都获得了成长,渐渐珍惜亲情和爱情的力量。而关于那些尖刻和莽撞,取而代之的是遮掩和澄清,宽容和体谅。

  

你紧张的想哭,多年后想起今天值得不值得。

2009/1/4

[zz] 只愿你珍重

转一篇写我家偶像林夕的文章,写得实在太好。

[zz] 只愿你珍重 (评论:林夕字传)

林夕在接受访问时说,他跟焦虑症搏斗五年。

看见这一句,眼圈已发红。

  他在五六年前,曾听自己写的歌哭。那一首是《出埃及记》。

  歌词里写:我想知 / 如何令雪地花开 / 如何赤足走过 茫茫深海 / 超乎奇迹以外 / 我想知 / 如何叫记忆删改 / 如何以两手将水深海阔 缓缓推开 / 让这路途内记住 / 如何被爱。

  他说想起感情的艰难,就像出埃及过红海,但结果过不到。

  这一句词,我看见很多人转引过。

  从BBS签名档,到BLOG签名档。

  人人在歌词里找自己的共鸣。

  情感的难捱,又或者是幻灭,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此处上演,彼处亦出现。

  而深情总是易碎,似风中摇摆的玻璃灯笼。

  愈沉溺于它的美好,愈禁不住无情的敲打。

  若最终是逃不脱一地碎片,你会不会仍提着它赤足行走?

  他用歌词提问:听歌剧/看出戏/有时/翻翻传记/水晶灯下说天气/爱情/这么样美不美?

  他用歌词回答: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千篇一律的甜美生活里,有个忧伤的灵魂,把野草烧成灰,再一点点吹起来给你看。

  触目惊心的通透,无计相回避。

  而飕飕的凉意,已如万箭穿心。

  

  有人讲林夕是神,这个神已老已显出疲态。

  可是有什么关系,这个苍老的神,写过很多很滥的词,也写过很多很对的词。

  几乎是不合时宜的文艺着,也常常拿奖到手软。

  1986年,凭《吸烟的女人》拿到创作奖。到现在,也有20年了。

  对于时光的流逝,内心敏感的人,从来也不会忽视。

  他为《半生缘》写词: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段情,敌得过时间。

  生命的意义,也许只在于,全心全意地享受过程。

  也许就是,爱上一个街边的摊档,用一杯甘蔗汁的时间。

  如他所写:过眼云烟里兜兜且转转 / 从顽石凿取每滴甜。

  人世一如既往的苍白。幸运的是,有个神降临此间,可以陪我们走上一段。

  林夕写的词据说超过2000首,可惜他的专栏文字没有这么铺张。

  写东西是耗费心力的事,就算真的有天才存在。

  最喜欢他写的《41日之后》,因着主题是纪念张国荣的缘故,也因里面关于意义的疑问。

  他写:我忽然很内疚,写下了那么多勾引听众眼泪的歌词,究竟对这个世界有什么意义?

  有时候我们需要看见黑暗里的心,那些突然的自我透明而忧伤。

  有时候我们爱上那些彼岸的灵魂,花火般放肆燃烧,只为瞬间的灿烂。

  但真正爱护你的人,不会忍心看见你悲伤。

  就算那悲伤,可以在尘埃里开出美丽的花。

  所以林夕,谁介意晚节会不保,笑一笑就看不到苍老。

  能否颠倒众生,又有什么重要。

  41日之后,只愿你珍重。


2008/12/9

再见2008

2008年即将灰溜溜地滚下历史舞台,说实话,我有种拍手称快的冲动。

实在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这一年就如外公所言“天无正气、人无正形”。大半时间内我都营营役役着、并且郁郁悒悒着;年关将至,上天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于是我以为峰回路转这话是真的。谁知老天爷这家伙比女人还善变,转过身一脚将我踢开,说你也不必高兴这么早吧本命年还没过完呢,于是我还没从拥抱中回过神来就懵懂无知地沦为一枚无辜无助的病人。所谓病人,其实并无严重疼痛不适,只是每天要与医院和盐水瓶say hello,以及时刻准备着迎接此起彼伏的发烧。比这难以忍受千万倍的其实是不得不屈服于我娘浑然天成的绝对威严,每天穿着如腊肠般厚重粗笨的棉裤羞赧地游走于满眼短裙长靴的闹市街头。棉!裤!本姑娘几天前穿的可是丝袜!我知道我娘又要说正因如此才病根深重了,sigh……

令人无限欣慰的是,尽管上海终日愁云惨雨,某人可圈可点的表现还是相当对得起我亲爱的爹娘远在千里之外这样罕见的历史考验。伊不辞劳苦地每天几十次为我读取体温计上蹿下跳的浮动数字,并且耐着性子忍受如咏叹调般的无病呻吟“我觉得我快要死了/我是不是快死了/我要是死了可怎么办呀/我还没当过伴娘呢我可不想死呀”。某人护驾有功,特赏小红花一朵,钦此。

《甲方乙方》有句让我回味多年的台词是“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万恶的2008年即将寿终正寝,请容许我相当真诚地说一句,走好,不送。

2008/12/30

原来你非不快乐

中午兴冲冲地赶到书城参加林夕的签售。

听闻很多人一大早开始排队,我深信不疑——君 不见队伍从二楼当中远远地甩开去。我淡定地排在队伍当中,一边读书一边想入非非:假如林夕问我最喜欢他的哪首词,我该如何回答是好?开到荼蘼?暗涌?再见 二丁目?小城大事?实在太伤脑筋。意念游走间站在我后面的男生忽然对女友兴奋语:我很想问他王菲什么时候能复出!!!不禁莞尔,原来大家都在YY与老爷如何对话。

排队的一个钟头中,我读了半本书,以饿狼扑食之姿吃掉某人带来的蓝莓muffin一只,作语无伦次状喃喃自语我好激动无数次。终于签售开始,轮到我时,我鼓足勇气对着专心签名的偶像说我一直在读你的专栏,很喜欢,请你继续写下去。林夕抬起头对我温暖微笑,礼貌而矜持地答:谢谢。那一瞬间天地万物仿佛化为乌有,于是镜头中只留下我苍白模糊的傻笑。

离开书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所能说的一直只有这一句:

我好激动啊。

某人表示严重不理解。鉴于伊与文学两个字实在没什么交集,我大度地原谅了他的不敬。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林夕。关于我的偶像,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足以配得上他的气质。他常年抑郁不欢,字里行间却又看破世间烦扰;他的专栏文字洋洋洒洒,不失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潇洒磅礴,其人却谦逊静默、不善言辞;他骨子里文艺得简直与俗世格格不入,但你可知他前些年仅靠炒楼炒股每年净入千万有余?

他很香港,同时一点也不香港;很清高,却不讳言商业利益重于泰山;很现世,竟也古董得让人扼腕;很理想主义,却又对生而为人的无可奈何看得通透澄明。

这本《原来你非不快乐》的前言这样写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快乐本由心决定,一如空气存在,用力呼吸才会发觉,但用力呼吸到喘息,便生了害怕失去之心,执著于快乐,便不快乐。

佛语云世尊拈花,迦叶微笑,林夕于我便是这样的人生导师:他与你素不相识,却又洞悉你的一切喜悲,并且孜孜不倦地指引你如何化烦恼为快乐,尽管他自己都未必比你快乐——或者说,正是这历久弥新的不快乐成就了他冠绝两岸三地的不世才情。然而我还是想说,亲爱的偶像,我情愿你不再填歌词写专栏从此泯然众人矣,我只是,只是希望你能快乐。

2008/12/20

当师父遇上徒弟

巨蟹座的徒弟芳名今夕何夕,

自称伪科学家实则矫情又文艺。

年方二十四又二分之一,

习惯作怨妇状哀叹容颜褪去垂垂老矣。


射手座的师父名字欢乐又讨喜,

人们偶尔也叫他Prada或者SC。

他说男人可以没钱然而必须顶天立地,

女人可以不美但是必须穿细高跟尖头鞋子。


当徒弟读生物时师父在读计算机,

饮水思源爱国荣校 vs.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可怜他们一早被各自专业狠心抛弃,

只得逃往大英帝国学习满纸荒唐的所谓管理。


师父去了IC而徒弟投奔同城的LSE,

命运大神并未安排异乡偶遇这一幕戏;

一年后他们同时荣归祖国大地,

兜兜转转终成同一屋檐下的两只蝼蚁。


两人初次见面发生在金秋十月的2007,

师父犹记徒弟穿灰色丝袜和不太长的裙子;

徒弟早把彼时的师父遗忘得干净彻底,

大概她只是巧笑嫣然地道了声“很高兴认识你”。


光阴流转中他们开始变得熟悉,

殊不知命运的轨迹就此发生不可逆偏移。

徒弟习惯了公事不决问Google / 私事不决问吾师,

她说反正师父您老人家对本姑娘毫无兴趣。


时光就这样无情流淌直到徒弟24岁生日前夕,

众同事逍遥快活在午夜的KTV;

师父将徒弟灌成一滩毫无知觉的烂泥,

徒弟把自己反锁在WC后一头倒地昏睡不起。


不久以后徒弟脑子进水欲拿CFA虐待自己,

师父说考CFA还不如学钢管舞更有现实意义;

他们的故事与万恶的考试同时呱呱坠地,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MSN以及香港新世界3601。


徒弟自称无甚优点除却冰雪聪明纵横才气,

师父说此女蒙上无边大脸或许能跟漂亮扯上关系;

徒弟也曾捶地号啕红颜命薄老无可依,

师父说若不是为师普渡众生你的剩女命运如何逃避?


师父的爹娘大赞徒弟温柔贤惠活泼美丽,

其实此女面圣之日心神俱裂手脚颤栗。

他们深知对方头号优点便是眼光犀利精准无敌,

否则这苍茫世间何以独独成就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林夕说爱是愉快、是难过、是陶醉、是情绪、或在日后视作传奇,

林夕说爱是盟约、是习惯、是时间、是白发、也叫你我乍惊乍喜;

缘分这东西如电光幻影般来得悄无声息叫人措手不及,

既然它大驾光临不如就将这故事演绎得波澜壮阔回肠荡气。


2008/12/17

不如跳舞

闺蜜S是个从内心深处严重缺乏安全感的小姑娘。与她相识相知的时光,几乎和我的生命一样长。

我一直在想,要怎样的温暖才可以融化她与生俱来的玻璃心。那样的柔软滑腻不堪一击,像一片生生辗过的血肉,即使以至诚之姿轻掬手心,恐怕亦难以守护它不致滑落。

因为害怕孤独,所以渴望绵长而细腻的爱。因为伤痕累累,所以更加害怕孤独。

手机里一直保存着她很早以前的短信,“我其实也习惯了这样的来来去去,只是觉得心寒。”

S说她又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她很恐惧。

“道理我都懂得。可是这一次,突然美好的像演戏,两个人心有灵犀到没人相信,所以害怕失去。或者他只是做戏,道理我也明白,但是又能做到多少呢?”

我看着她发过来的照片,月色圆润澄黄,笑容照耀天地,温情扑敷于天与地之间,纯粹得嗅不到一丝人间烟火。

于是我说,just enjoy it.

为什么不呢?生命那么长,而快乐那么短。况且成年人的世界里怎么会有彻头彻尾的黑与白,不过是由浅及深、自亮而暗的灰。有些灰色搭配起来很是和谐,于是被命运大神并排安放,成为组合。它们中的一些在岁月的蹂躏下愈加牢固,另一些则经不起外力作用,于是分道扬镳,再次开启配对与组合的轮回。

流年似水,只有经历过纷繁错乱的人和事,才会耳清目明,行为果决;才能清楚自己骨子里需要什么,对方又能给你什么。至于将来,谁会知道?我亦不知生命何时终止,总不致因此放弃呼吸。

偶像林夕说过这样一番话,据说是前年大热的那首《富士山下》的创作初衷。

“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答案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

良辰美景或许短暂如朝露,那又如何?快乐流芳百世。

所以,不如跳舞。

2008/12/13

Done

如果说这世上光怪陆离的大小考试之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你永远会在打开卷子的那一刻懊恼地骂娘;因为无论你究竟懂或不懂、很懂或略懂,万能的考试大神总会不识相地将你最不懂的东西拱手送上,让你既悔且怒、措手不及。若你刚好懂得50%,你会发现眼前的题目似乎全部属于另外那一半;若你连50%都不懂,你就放弃搏斗,静心守候时光不紧不慢的温柔折磨吧。

这便是今天我在天寒地冻的CFA考场苦熬6小时的深刻心得。其实我也不知道题目究竟难或不难——实在因为我的水平似乎离分辨难易还远得很。我只记得入场时瞥见一高挑白净长筒靴超短裙的美女鹤立鸡群地伫立在灰头土脸的芸芸考生中,光鲜夺目却无人赏识——大家都在低头看书,只有我一路注目并连声惋惜:卿本佳人,何至来此呀?

至于考试过程,时而如预期般痛不欲生,时而比预期的更加痛不欲生。每过一小时我就神经质地提醒自己一次:不需要太久,CFA Institute就可以将我砸给他们的那笔巨款从unearned revenue变成名正言顺的囊中之物了……为什么不考unearned revenue呢,我懂一点东西也不容易呀……

最后,我也不记得自己答了一些什么,就这样饥寒交迫、滴水未进、头昏脑胀、眼神空洞地挥别了万恶的考场。要是这样也能通过,连我都要慨叹这世界怕是太没天理。不管怎样,在离开世贸商城的一刻,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将这两周囫囵吞枣般灌进大脑的妖魔鬼怪全部清空,将CFA从我的生活中彻底驱逐。我十分确信我死都不想再考它了——哪怕去学Pole Dancing,我也不想再考它了。

闻琴瑟而吟咏兮,

别魑魅以展颜。

望云舞而风舒兮,

慨天地之变换。

曾耿耿而不寐兮,

拂霜露以怅然。

经沧海而知其深兮,

惟今夕之阑珊。

2008/12/7

2008/12/02

考试的最高境界

昏死过去千百遍再被咖啡喂活千百遍后,我终于读完了五本Study notes.

此时回过头来看第一本,我只觉恍如隔世:啊,这些笔记真的是我做的吗?为什么看起来这么陌生?

这种感觉就像收养了五个顽劣成性的小孩,他们肤色面貌大相径庭,并且严重缺乏沟通,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长得都不讨人喜欢。最要命的是我似乎对他们的模样也毫无概念,以致于无论哪个活蹦乱跳地跑过来问我讨糖吃时,我都会被深深地惊吓到,然后下意识地大声喝斥:你居然是我家小孩?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于是那孩子脆弱的小心灵受不得这样的刺激,哭着再也不肯见我了…… -_-|||||||||||||

其实我也知道造成如今“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局面全因没做题目,换句话说,我都没有主动带他们出去吃喝玩乐,怎么还敢指望人家和我产生感情呢?因此在余下的几天时间内,我要强忍着恶心将这幕愿打愿挨的戏排练到底,陪着这些让人爱不起来的孩子“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亲爱的们,让我们在12月7日那天以如胶似漆之名、行虚情假意之实,天衣无缝地骗过CFA Institute那帮铁石心肠又隔岸观火的美国佬。谢幕之后,你们不需要记得我,我也不大可能记得你们。我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取所需,互不拖欠。如同王菲姐姐曾经唱过的,

“走完同一条街,回到两个世界。”

考试的最高境界不外如此:时限一到,全部忘掉。

2008/12/2

2008/12/01

One week to go

下午我娘打电话过来指名道姓要传唤我。我不敢怠慢,匆匆扔下让人胃里翻江倒海的 Fixed income investments, 毕恭毕敬地接过电话:“大人有何吩咐?”

我娘动听的小声音隔着大半个中国飘然而至:“没啥,我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_-|| 一阵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我努力将“如今18岁的少男少女都不用这句话调情了”吞回喉咙里,颤抖着地回了一句毫无技术含量的:“哦。”

“最近我把美剧都看完了,于是我在研究易经和养生之道!!根据我的计算,你的体质属于八卦中的‘坎’卦。”

-_-|||| 我顿觉即使将空调开到30度也抵挡不住汹涌如潮水的寒意。“是坎坷的坎?”

我娘兴奋语:“正是。”

我开始得心应手地大打幽怨牌:“TMD,难怪我的命运如此多舛……”

“你少臭美。书上说体质属‘坎’的人要少喝酒,因为酒伤肾;还要多吃山药,少吃ABC和XYZ……此外,你要经常喝赤豆、小豆、黑豆、XX豆和YY豆煮成的五谷粥,有利身心健康……”

我被成串的名词砸得有些头晕。“妈,我幼小的头脑正在描摹这样一幅壮丽的景观——您身披大红袈裟盘膝而坐,头顶一轮耀目光圈,口中念念有词,目光精锐如隼……”

“别打岔。还有你应该多吃当地当季的食物,比如在上海就吃南方的水果蔬菜,回家要吃东北的东西……还有……”

“您要不要在门口拉条布帘,买颗水晶球捧于手心,然后席地而坐开坛讲法呀?我帮你收门票如何?”

我娘毫不理会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话说我今天去打了一针感冒疫苗。”

我惊呼:“等一下!!感冒疫苗……原来你还相信西医啊?我终于相信电话那头的是我妈了……”

以下种种不提,最后我们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收了线。挂断电话后我无奈地看着我爹:“中年知识女性这种动物,果然是一切妖法巫术的始作俑者和理想载体。孔子他老人家曾经曰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信夫!”

老师说写文章要首尾呼应,或曰前后照应。

好吧,然后我就怀着对“与生俱来的坎坷命运”的深深幽怨,爬回房间继续研究 Fixed income investments 了。


2008/11/30

2008/11/24

I guess I just miss you

昨晚梦到了外公。场景似乎是小学时外公带我去公园看烟花。逼真得吓人。


外公:“小LX,这种人挤人的场面怎么形容啊?”

我(迷茫状):“怎么形容啊……”

外公:“记住了,叫人山人海,或者摩肩接踵。踵就是脚后跟的意思,知不知道怎么写呀?”

我(头如捣蒜):“知道知道……”(这时候谁敢说不知道)

外公:“那烟花要用什么词形容啊?”

我(迷茫-er):“……”

外公(兴奋地指天):“一般叫五彩缤纷,比较好的说法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火树银花,这词用的多漂亮,你也学着。”

我(迷茫-er-er):“哦……我们是来上作文课的吗?”

外公(大笑):“回头我给你拿几本书看看。小LX你记住,文章写得好的人,都是很会用形容词的人。”

我(哭丧着脸):“哦……我不要看那些革命书籍……”

外公(拍拍我的头):“姥爷什么时候给你看革命书籍啦?姥爷叫你看的书都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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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想,外公推荐给我的书有金庸古龙,有《红楼梦》,有《飘》、《基督山伯爵》、《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没有革命书籍。

外公和我说了二十几年的话,我印象最深的却始终是这一句:文章写得好的人都是很会用形容词的人。

我读过他写的很多东西,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用形容词。


新居有感

调寄《满庭芳》 1987.9.3

乍住高楼,湖山入目,周遭一片清新。

远山近水,美景再难寻。

多少翠环绿绕,碧波里,落日熔金。

月东上,碎银点点,光影乱纷纷。

晚年居胜境,修身养气,不计沉浮*。

谁记得当年,壮志凌云?

但幸生平磊落,抗权势,无愧人民。

离休后,身闲虽早,尚可步行吟。

*注:其实我严重怀疑这里是“不计浮沉”,否则不押韵。anyway没看过原稿,不妄加修改

2008/11/24

2008/11/22

This is just an ordinary day

今天在钱柜唱的歌,按先后次序:

王菲-暗涌

王菲-红豆

苏打绿-小情歌

王菲-人间

王菲-约定

王菲-流年

点了但是没时间唱的:

王菲-笑忘书

王菲-暧昧

王菲-彼岸花

Christina Aquilera - Genie in a bottle

Christina Aquilera – Reflection

李玟-往日情

忘了点,于是也没有唱到的:

苏打绿-迟到千年

王菲-阿修罗

王菲-再见萤火虫

王菲-百年孤寂

丁薇-冬天来了

唱了这么多年歌,我居然还是走王菲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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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inary Day

(by Dolores O'Riordan)

This is just an ordinary day

Wipe the insecurities away

I can see that the darkness will erode

Looking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

I can see that the sunshine will explode

Far across the desert in the sky


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your day

Life is more intricate than it seems

Always be yourself along the way

Living through the spirit of your dreams



So long, and good night.

2008/11/21

2008/11/20

生生死死,短短长长

某闺蜜曾经不止一次同我讲过她只想活到50岁。届时若上帝还不打算将她召回,她就自行绝尘而去。我问为什么,她说那时父母差不多已经离世,她又不想结婚生子,所以算是了无牵挂。已是不惑之年,身体机能逐渐衰退,丧失了享乐的力气,给至亲好友带来的净价值也会从快乐转为负担。

闺蜜说,生命在于质量而非长度。来时哭天抢地,去时无声无息,本该如此潇洒。

这两天我在读CFA的经济学部分。

CFA Institute:

The efficient allocation of a society's resources, and therefore the production of the efficient quantity of each good or service, is achieved when the benefit to society of producing one more unit just equals the cost to society of producing that additional unit.

忽然想到闺蜜的理论或许可以套用一下古典经济学:

When the benefit to yourself and beloved ones of your living one year longer equals the cost of your existence, the efficient length of life is achieved.

而她眼中的equilibrium length或者叫生命的均衡长度差不多是50年。并不是说多一年不行、少一年不可,而是当你察觉负担即将占据主导地位时,你的生命刚好达到理想长度。自此以后,旧日光景不复。

我并没有扮救世主的姿态说一些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珍惜生命”云云。世事难料,或许明天她就找个人嫁了,50岁时召集一帮好友大吃大喝不亦乐乎,如今的豪言壮语变成彼时的餐前小食或餐后甜点;或许她真的不想活那么久,也很好,我会想念她的,但是我的爱不该左右她的决定。

况且闺蜜那么睿智的小姑娘必然晓得她的离开(if it does happen)对至亲好友是更加惨重的cost,而她垂垂老矣的生命即使带来微小负担,依然是美丽的存在。我想她只是不能接受负担成为她生命的主题曲——所谓“甜蜜的负担”,重心依然落在负担二字。

我仍然无法从内心深处赞同她的想法,但我向来愿意支持让她开心的一切想法。何况生亦何安,死亦何苦?除了忧愁之外,世上没有一件东西是公平分配的。

Life in the state of nature is 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 Thomas Hobbes

Life in itself is everlasting endurance. - 今夕何夕

唉,罪孽深重的CFA谋杀了我的所有脑细胞和一大半可支配时间;换来的只是如影随行的焦虑,以及层出不穷的胡思乱想。

2008/11/20

2008/11/07

The Dark Knight

昨晚饕餮一顿并沐浴更衣后,我身心愉悦地边听小曲边打开电脑噼噼啪啪写东西。左前方伸手可及一碟卖相玲珑的剥皮柚子,芳香撩人,无比惬意。

未几,我爹入室巡视,我不为所动地继续打字。爹环顾四周,将视线停在我左手边那本绿得恶心的Schweser study notes上,慈眉善目地轻抚我的脑袋,张口便问:

“你的那个什么考试准备得怎么样了?”

我的幸福指数瞬间跌落,抬起头楚楚可怜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等会就看书啦……再过一会儿就写完了。”

爹语重心长地点点头,又似乎执著地要和我过不去,再次轻抚我的脑袋,再次发问:

“那你现在复习完几本书啦?”

我的心开始滴血……只得楚楚可怜地再次抬头:“爸,咱们一天也说不了很多话,您干嘛非要说让我难过的呀……真伤心……”

爹连忙摆出一副“你不考我也没意见”的抚慰表情,施施然离开房间。我边叹气边扔掉电脑开始看书,眼睛扫到income statement二字,心里涌起一阵说不出的烦闷焦躁。那烦躁汇聚成一片汪洋大海,足以淹死一条鱼。

看了几行字后困意绵绵不绝地袭来,我决定还是不要和自己作对,果断地把书扔在一边。想想我爹也真是不容易:所言者五,逆耳有三,若不是至亲至交,谁有空成天手举鞭子和你过不去?毕竟自古以来便是佞臣易做,良友难得。

我家小Judy前些日子做毕业project忙到人间蒸发,N天后姗姗上线,我也顾不得和她诉一诉离情别绪,劈头便问:你的crit准备得怎么样啦?

估计小妞当时也是吐血三升,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谁让我是她姐姐?爱也好恨也罢,中听也好逆耳也罢,这句话我是一定要问的,这个恶人我是一定要做的——不然还会有谁去问?不然还会有谁非要和她过不去(in a positive way)

其实我也明白这个母性泛滥的巨蟹心态真是挺欠揍的。

于是我就恍恍然想到不久前看过的The Dark Knight,不愧是传说中08年最好看的电影,不愧是把GodfatherIMDB万年老大拖下来的后生小子。记得当时揪着心看完这部片子已是深夜,脑子里不住回放着片尾的煽情结语:

Because he's the hero Gotham deserves, but not the one it needs right now. So we'll hunt him, because he can take it. Because he's not our hero, he's a silent guardian, a watchful protector...A dark knight.

画面上的蝙蝠侠悲情地绝尘而去,每一缕尾气内都悬浮着凄楚二字。

我是一俗人,于是俗不可耐地替蝙蝠侠感到不值。高潭市市民为了Joker一句“他不现身就每天杀一人”恨他入骨,难道他现身了就能挽回局面吗?你不能说民众自私善变或愚蠢,民众就如你我一样,从来都是自私善变并且愚蠢的。你只能说蝙蝠侠选择做高潭市的守护神那天就选择了一切的吃力,一切的不讨好——

必然隐忍委屈,必然见不得光,必然四面楚歌,可是必须甘之如饴。

谁让你非要做暗夜骑士的。

世人大抵愿做检察官Harvey Dent这样的bright knight。电影借Joker之口告诉我们那身先士卒风光无限的光明使者只是一场电光幻影——来时迅疾如电光,去时虚无如幻影。

高潭市需要一个吃力而不讨好的dark knight,可是有谁脑子坏到这种程度?承担这样一个角色,需要足够的本领,足够的心智,足够的金钱,以及很多、很多、很多的爱。

要不吝付出一切,不求收获寸金,更重要的是,甘愿承受排山倒海的误解和怨怼。

所以高潭市也只有Bruce Wayne这一个蝙蝠侠,一个守护神,一个暗夜骑士。

所以,他被市民需要,但永远不会在史册中甜美一笑,受尽后人膜拜与铭记。

真活该,谁让你非要做暗夜骑士的。


2008/11/7